投资银行有两种广泛认可的功能:资本市场中介和交易。 这些功能与通常与商业银行通常具有的功能不同,后者接受存款并提供贷款。 投资银行是资本形成和价格设定的关键代理。 它们还有助于协调当前和未来的消费。
即使投资银行和商业银行的功能有所不同,投资银行和商业银行之间的区别在美国比在世界其他地方更有意义。
投资银行与 商业银行
1933年,美国国会通过了《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 该法的主要规定之一在投资银行和商业银行的业务之间建立了法律上的区别。 此外,任何一家公司同时执行这两种行为,或者任何一家控股公司持有这两种类型的联营公司,都是违法的。
投资银行不再接受存款或贷款。 商业银行不能再在美国拥有担保权益,尽管对外国投资没有此类限制。 这些障碍随着1999年的《格拉姆-里奇-布莱利法案》的颁布而缓解。
美国仍然是唯一以这种方式在法律上将投资和商业银行分开的国家。
投资银行与资本发展
在当代的混合经济体中,政府和大公司都依靠投资银行来筹集资金。 从历史上看,投资银行将那些出售证券的人与那些投资者配对。 这就是所谓的“增加市场流动性”。
由于其作用,投资银行家作为中间人或中间人而受到奖励。 通过使生产者与储蓄者匹配,金融发展将变得更加高效,企业发展也将更快。
关于为什么在20世纪的大部分时间里金融中介的成本上升的争论不休。 同期,大多数其他形式的业务成本下降,但流向投资银行家的金融交易比例却上升了。 这似乎表明该行业的效率降低了。
协调过去和未来的消费
投资银行与商业银行合作,帮助确定当前的市场利率。 即使商业和投资产品的利率不同,所有利率也会相互影响。
例如,如果有可能在两年期存单中赚取2%的利息,或者在两年期国库券中赚取4%的利息,则投资者将推高国库券的价格(降低收益率),而放弃债券(提高银行必须提供的利率)。 这样,利率总是趋向于彼此接近。
市场利率还决定了储蓄的盈利能力和借款的成本。 这有助于跨时间协调资源的使用。 当利率高时,可以节省更多的钱以备将来消费。 当利率较低时,情况恰恰相反。
投资银行建立市场利率的效率越高,当前和未来需求之间的资源协调就越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