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 305B2表的定义
SEC 305B2表格是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提交的电子文件,允许根据1939年《信托契约法》延迟指定受托人。当公司(注册人)向法院提交文件时必须指定受托人提供和出售债务证券的自动货架注册。 如果注册人没有立即指定受托人,它将提交SEC表格305B2以及SEC表格T-1来注册债务证券。 投资银行是受托人。
分解SEC表格305B2
1939年的《信托契约法》(“该法”)是一项联邦法律,禁止在没有正式的书面协议(契约)(由债券发行人和债券持有人签署)的情况下出售价值超过500万美元的债券。全面披露债券发行的细节。 该法还要求为所有债券发行任命受托人,以免损害债券持有人的权利。 当发行人计划发行债务证券时,它会将SEC表T-1提交为登记表的证物。 如果要约是货架注册的一部分,则该法令第305(b)(2)条允许发行人在延迟的基础上指定受托人。 如果发行人选择此选项,则SEC表格T-1在提交后10个日历日生效。 该表格的顶部是一个框,用于检查它是否也是根据305(b)(2)节向SEC申请确定受托人资格的申请。 如果注册人选中了该框,它还必须单独以电子方式提交SEC表格305B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