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第二顺差
第二盈余描述了一项再保险条约,该条约的承保范围超出了第一盈余再保险条约的范围。 保险公司订立盈余再保险条约,以便将自己的某些风险或责任转移给另一方。
通过将自己的某些风险分担给再保险公司,保险公司有助于确保自身的偿付能力,因为它承担向保单持有人支付大笔费用的风险较小。 这些多余的条约通常具有足够的能力来涵盖多个项目,但在某些情况下,它们无法涵盖转让公司所需的全部金额。 在这种情况下,转让的保险人要么自己承担剩余金额,要么签订第二份再保险条约。
第二份再保险条约被称为第二份再保险条约。
分解第二盈余
第二种盈余再保险,也称为后续再保险,适用于割让保险人不自行承担且超出第一项盈余条约的能力的任何风险。 如果分保的保险公司无法获得涵盖足够风险以确保自己的偿付能力的再保险条约,则通常需要第二份盈余条约。
保险人订立再保险条约时,会保留不超过特定金额的负债,称为额度。 任何剩余的责任归再保险公司,再保险公司仅承担超出保险公司所保留风险的风险。 再保险条约所涵盖的总风险(称为承保能力)通常以保险公司的多个业务类别来表示。
再保险公司不承担分公司承担的所有风险。 取而代之的是,它仅承担高于保险公司所保留风险的风险,从而使这种再保险不同于份额份额再保险。
第二条剩余线如何工作
假设某人寿保险公司正在寻求通过再保险条约来减少其责任。 它从其承保的多个保单中承担了2000万美元的债务,但只想保留其中的200万美元风险。 盈余是总负债与保留风险之间的差额,即1800万美元。
每条保留线设置为100万美元。 人寿保险公司与再保险人签订了第一份盈余再保险条约。 再保险公司承担八项保险,承保金额为800万美元。 但是,有了这800万美元的再保险和200万美元的保留金,让出公司仍然必须为其剩余的1000万美元风险寻找再保险公司。
然后,转让公司寻找另一家再保险公司签署第二份盈余再保险条约,以支付剩余的1000万美元风险。 或者,它可能会找到再保险公司来支付这1000万美元中的一部分,并找到另外一份第三条条约来支付剩余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