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特别行政区?
特别行政区是香港和澳门,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两个相对自治的地区,与其他地区保持着独立的法律,行政和司法制度。
特别行政区
了解特别行政区(SAR)
在邓小平提出的“一国两制”理念下,中国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自治权。 目前有两个特别行政区,分别位于该国南部的珠江三角洲:香港,1997年移交给中国,曾是英国的前属;香港是一个英国人。 澳门,1999年移交葡萄牙,以前是葡萄牙人的家属。
由于其作为西方殖民地的历史,特区在20世纪与中国其他地区有着截然不同的经历。 香港和澳门是资本主义的飞地,拥有西方式的司法系统,殖民地行政人员担任行政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一个以革命性的一党制框架为基础的内向型共产主义国家。 邓小平的改革使中国向外界敞开了大门,并开始向以市场为基础的资本主义经济过渡,而中国共产党仍然垄断着政治权力。
根据1980年代与英国和葡萄牙达成的协议,香港和澳门将分别保留各自的体系,直到2047年和2049年。 在这50年作为自治区的期间,特区受到基本法的约束,基本法是每个地区的宪法。 这些赋予澳门和香港相当大的行政,立法和司法自由。 国防和外交责任仍由中央政府承担。
但是,北京确实限制了特区的自由。 只允许香港从一批预先批准的候选人中选出被称为首席执行官的领导人。 近年来,香港反北京,民主,甚至独立的情绪高涨。 2014年的亲民主抗议活动在2014年将香港市中心的街道封锁了数周,而中央政府的回应则被批评家视为侵犯了特区的自治,包括2015年逮捕了五名批评政府的书商; 至少有一个人似乎在香港本身被捕,并秘密运输到中国大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