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交错法案
1980年的《交错铁路法》是一项联邦法律,大大放松了对美国铁路行业的管制。 《斯特格斯铁路法》于1980年通过,旨在取代自1887年《州际商业法》通过以来就一直存在的高度规范的美国铁路运输系统结构。该法案以其提案国国会议员哈雷·斯特格斯命名,曾任众议院州际和对外贸易委员会主席。
打破交错法
《交错法案》以《州际贸易法案》取代了自1887年以来就已经建立的铁路监管基础设施,但已经过时了。 《州际贸易法》将铁路置于州际贸易委员会的管辖之下,该委员会建立了一套设定运费的系统,该价格无法与战后美国的技术进步相抗衡。 自1930年代开始一直延续到战后时代的私人汽车,公共汽车旅行和卡车运输业务的兴起,导致许多铁路停运,并在大多数情况下终止了旅客列车的服务。
铁路振兴和监管改革法
在《铁路振兴和监管改革法》(4Rs法)之后,《错字法》出台,该法试图放宽对铁路的监管限制,以使他们在设定合同和服务费率时有更大的独立性,并享有更大的进出自由各种铁路市场。 随着铁路逐渐摆脱集体费率的制定,他们要求制定法律来支持铁路承运人与托运人讨价还价的更大灵活性。
《交错法案》下的铁路系统变化
《交错法案》规定了美国铁路行业的以下主要变化:
- 它允许铁路承运人向他们选择的服务收取任何给定的费率,除非ICC确定不存在对此类服务的竞争;它取消了全行业的费率调整;规定在以下情况下必须由一条铁路通向另一条铁路的通行费:单一铁路控制了铁路运输的瓶颈;它允许铁路承运人建立不受ICC审查的合同,除非ICC确定该合同会干扰承运人提供共同服务的能力,这一发现鲜有发现; 它肯定了在铁路之间拆除集体计价基础设施。
根据该法案,研究发现该行业降低了服务成本和价格,有利于铁路行业及其客户的未来前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