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信用是信用状的一种形式。 银行只能直接在其柜台直接支付信用额度,或者指定的受款人可以在获得授权的情况下付款。
银行只能向信用证中指定的受益人付款(不能向中间或谈判银行付款。直接信用中指定的受益人必须在到期日或之前在付款银行或指定的付款人银行出示单据)。
直接信用一词表示直接或直接向受益人付款。
分解直接信用
普通信贷与可转让信贷的不同之处在于,它只限于向受益人付款。
直接信用支付的银行通常(但并非总是)也是发出信用证的银行。 作为买方的银行,付款/开证行根据信用证保证向卖方付款。 在此之前,卖方出示了证明已按照合同运输或提供服务的文件。 因此,信用证将买方的信用价值替换为银行的信用价值。
直接信用证和其他类型的信用证
直接信用流程的工作方式与标准信用证的流程非常相似。 在这两种情况下,买卖双方都同意进行交易,但为保证付款,卖方可能需要信用证。 买方向其银行申请信用证,将卖方指定为受益人。 一旦银行核实了买方的信用状况,机构将签发信用证并将其转交给位于卖方管辖范围内的代理行。 传输将要求银行通知或确认信用。 代理行将信用证转发给卖方(并在开证行要求的情况下进行确认)。
然后,卖方根据合同条款装运货物,并准备完全按照信用证规定的装运单据。 由于这是直接信用,因此卖方将货运单据提供给付款银行或另一家具有付款授权的银行。 支付银行将检查单据,以确定它们完全符合信用证的条款,如果是,则将支付受益人(卖方)。
然后,付款银行将单据传送到开证行,要求退款。 开证行检查单据是否完全符合信贷条款,从买方帐户中扣款,并偿还付款银行。 然后,它将运输单据转发给买方,买方用它们来接收货物,从而完成贸易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