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剩余股份条约?
剩余股份条约是一项再保险条约,其中,分保的保险人保留固定数量的保单责任,而再保险人对剩余的责任承担责任。 剩余股份条约被认为是按比例分配的条约,最常与财产保险一起使用。
剩余股份条约解释
保险公司在承保新保单时通常会考虑过剩股票条约。 在撰写新保单时,保险公司同意赔偿保单持有人特定的保险限额,并且作为交换,它获得保费。 为了减少总体负债并释放承保新保单的能力,保险公司可以将部分风险(和保费)转让给再保险公司。 再保险条约概述了再保险人承受的风险以及在什么条件下。
在盈余份额条约中,分手的保险人保留不超过特定金额(称为额度)的负债,而任何剩余的责任均分给再保险人。 因此,再保险公司并不参与所有风险,而是仅参与保险公司保留的风险之上的风险,从而使这种再保险与份额份额再保险不同。 再保险条约涵盖的风险总额(称为“能力”)通常以保险公司的多种险种来表示。
剩余条约通常具有足够的能力来涵盖多个项目,但是在某些情况下,要保险的全部金额不能由一项再保险协议涵盖。 如果发生这种情况,转让的保险公司要么必须自己承担剩余金额,要么签订第二份再保险条约。 这可以通过签订第二(或第三)剩余条约来实现。
例如,考虑一家财产保险公司,该公司承保500, 000美元的保单,并希望保留100, 000美元的负债。 其余的$ 400, 000负债被割让给再保险公司。 $ 400, 000代表剩余股份条约涵盖的金额。
再保险的好处
通过弥补过度损失,盈余条约再保险为分出保险公司的权益和偿付能力提供了更大的保障,并在发生异常事件或重大事件时提供了更大的稳定性。 再保险还允许保险公司承保承保更大风险的保单,而又不会过度提高弥补其 偿付能力差额 的成本或“保险公司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超过其负债及其他风险的金额”。可比的承诺。” 实际上,再保险会在发生特殊损失的情况下为保险公司提供大量的流动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