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信托财产?
信托财产是指已放置在指定受益人的受托人和受托人之间的信托关系中的资产。 信托财产可以包括任何类型的资产,例如现金,证券,房地产或人寿保险单。
信托财产也称为“信托资产”或“信托主体”。
了解信托财产
信托财产通常与房地产规划策略联系在一起,用于促进资产转让和减少税收负担。 某些信托还可以在破产或诉讼时保护资产。
受托人被要求根据受托人的意愿和受益人的最大利益管理信托财产。 受托人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金融机构,例如银行。 有时称为“委托人”或“授予人”的委托人也可以作为受托人管理资产,以使另一个人(例如儿子或女儿)受益。
无论受托人扮演什么角色,个人或组织都必须遵守管理建立任何一种信托类型的特定规则和法律。 一旦财产转移给信托,信托本身便成为资产的合法所有者。 在不可撤销的信托中,资产不能再由先前的所有者控制或主张。
重要要点
- 信托财产是指放置在信托中的资产,随后由受托人代表信托的受益人进行控制。信托财产在某些情况下免除了从信托人到信托本身的资产纳税义务。财产将在信托人去世后直接交给指定的受益人,而没有遗嘱认证。
信托类型
个人可以建立几种不同类型的信任。 但是它们通常分为两类:可撤销的信托和不可撤销的信托。 在可撤销的安排中,委托人维持信托财产的合法所有权和控制权。 出于这个原因,如果设保人去世时其价值超过免税门槛,则信托人将负责对资产产生的收入纳税,并且信托也可能要缴纳遗产税。
凭借不可撤销的信托,信托人将信托资产的合法所有权转让给受托人。 但是,这意味着这些资产离开一个人的财产有效地降低了个人财产的应税部分。 委托人还放弃了某些权利来修补信托协议。 例如,信托人成立后,通常无法更改不可撤销信托的受益人。 可撤销的信任不是这种情况。
信托可以在个人的一生中创建,也可以在设保人去世后建立。 这种情况适用于死亡时应付款(POD)信托,该信托在信托人去世后将资产转移给受益人。 一般来说,这种类型的信任和类似的信任称为遗嘱性信任,因为财产实际上是在委托人去世后转让的。 这些信托中的资产在信托人去世后直接流向预期的受益人,这意味着它们避免了通常冗长而昂贵的遗嘱认证过程。 这些信任也可以在一个人的遗嘱中概述。
但是,活期信托中的资产可以在信托人的存续期内转让。 例如,有几个人为了孩子的利益或帮助他们支付大学费用而在银行开设账户。 受托人会仔细管理帐户中持有的资产以实现此目标,但是孩子们无法完全使用基金,也无法自由地随意从基金中支出收入。 这种安排的一个例子是统一的未成年人赠与行为(UGMA)帐户。 在某些情况下,诸如儿童之类的受益人只有在达到一定年龄后才能使用信托的资产和他们产生的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