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1970年的《城市发展法》?
1970年的《城市发展法案》是美国住房和城市发展部通过的立法,其中引入了联邦实验性住房补贴计划和社区发展公司。 颁布该法案是为了在美国建立国家增长政策; 鼓励和支持各州,大城市,县,市和城镇的合理增长和发展,以突出新的社区和内城区的增长; 并修改有关住房和城市发展的某些法律。
也称为1970年《住房和城市发展法》。
了解1970年城市发展法
美国住房和城市发展部(HUD)通过1937年的《美国住房法》于1937年成立。1965年的住房和城市发展部法将HUD确立为美国政府内阁级机构。 1970年的《城市发展法案》授权政府为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补贴计划和租金补充计划提供更多支出。
房屋实验
联邦实验住房津贴计划始于1973年,并于1979年结束,涉及12个大都市地区的25, 000个家庭,其中约有1.7亿美元用于个人家庭的补贴。 这样做的目的是了解如何最好地通过为低收入者提供优惠券来支付市场利率的住房,而不是建造新的公共住房,从而改善他们的住房条件。
城市研究所在1970年代末得出结论,住房补贴“并未为实现HUD政策的大多数既定目标提供显着动力。”后来的政策中,HUD通过第8节计划直接向房东提供补贴,并建设了其他大型公共住房项目。 ,这项活动已基本结束。
社区发展公司是一个由非营利性社区组织组成的全国性网络,致力于振兴其当地社区,这些社区通常是恶化且投资少的低收入,服务水平低下的社区。 他们首先帮助开发负担得起的住房,但他们也参与经济发展,卫生,街道美化和邻里规划项目。
项目的资金来自各种来源,包括州,地方和联邦政府,个人和公司的捐款以及通过传统和非传统金融机构提供的贷款。
联邦在住房方面的支出主要是针对较富裕的人群。 Apartment List于2017年进行的一项研究发现,流行的税收减免被称为抵押贷款利息扣除(MID),2015年联邦政府的成本为710亿美元,是为低收入房客在第8条资金上花费的290亿美元的两倍多。 此外,超过一半的高收入家庭申请了MID,而只有11%的低收入家庭获得了任何形式的住房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