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使用权?
使用权是赋予个人或当事方的合法权利,赋予他人使用和获取他人财产的收益或利益的临时权利。 在许多混合法和大陆法管辖区中都可以找到这种有限的物权。 使用权是通过使用权持有财产的人。
使用权结合了 usus 和 fructus 的两个财产权。 Usus 指直接使用某物而不损害或改变某物的权利,而 fructus 指享受所使用财产的果实的权利–即通过租赁不动产,出售其生产的庄稼而从不动产中获利,收取入场费,或类似费用。
通常在有限的时间内授予使用权。 它可以授予使用权人或持有使用权的人,作为照看财产直到财产所有人死亡的一种方式,如果财产所有者身体状况不佳,可以解决财产问题。 尽管使用权人有权使用该财产,但他们不能损坏或破坏该财产或处置该财产。 拥有使用权的人没有财产的完全所有权,因为他们不享有第三财产权 abusus ,后者是指将财产的所有权消耗,破坏或转让给他人的权利。
使用权如何运作
在使用权中,个人或团体有权使用他人的财产。 他们不拥有它,但是对它有合同认可的利益。 使用权有两种类型:完美和不完美。 在完美的使用权中,使用权人可以使用该财产,并可以从中获利,但不能进行实质性更改。 例如,如果企业所有者丧失工作能力,并给某亲戚以使用权为其经营业务,则使用权人可以经营该企业,但不能出售该企业或拆除建筑物并进行重建。 在不完善的使用权制度中,使用权确实具有某些改变财产的权力,例如当土地所有者将使用权授予一块土地供农业使用时。 土地使用权可能有权从土地上种庄稼,并对土地进行改良,从而有助于这一努力。 但是,使用权者不拥有这些改进。 使用权终止时,它们属于原始所有者或其财产。
使用权仅在北美的少数司法管辖区(例如路易斯安那州)得到认可。 例如,如果某方在房地产中拥有使用权,则只要该使用权有效,他们就有权使用它或将其出租出去并收取租金收入,而无需与实际所有者共享。
使用权示例
例如,伯特被授予对海伦财产的使用权。 海伦的住宿加早餐旅馆有一个大院子,需要照顾。 海伦身体欠佳,无法再照顾财产和经营业务。 作为使用权的伯特,有权在该使用权生效之时使用该财产并代表海伦(Helen)经营业务。 该使用权可能一直有效到海伦去世为止,届时该遗产将被清算,并且该财产将根据法律行为或该遗产的指示进行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