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利主义是一种道德理论,主张提倡能够促进整体幸福或快乐的行为,而拒绝造成不快乐或伤害的行为。 功利主义哲学旨在进行社会,经济或政治决策时,旨在改善社会。 “为最大数量的人提供最大的利益”是功利主义的格言。 该哲学与两位杰出的英国哲学家和政治思想家杰里米·边沁(Jeremy Bentham)和约翰·斯图亚特·米尔(John Stuart Mill)相关。
打破功利主义
杰里米·边沁(Jeremy Bentham)在1789年出版 的《道德与立法原则概论 》中描述了他的“最大幸福原则”:“自然使人类处于两个主权主人(痛苦和享乐)的统治之下。指出我们应该做的事情,以及确定我们应该做的事情,一方面,对与错的标准,另一方面,因果关系的链条,被牢牢地牢牢地掌握着。我们所做的一切,我们所说的一切,以及我们的思考:我们可以做出的一切努力来甩开我们的主意,这只会起到示范和证实作用。”
约翰·斯图亚特·米尔(John Stuart Mill)有很多年的时间,在杰里米·边沁(Jeremy Bentham)在1863年出版自己的著作《 功利主义 》时就吸收并反思了功利主义的思想。这本书的主要段落是:最大的幸福原则认为,行为会促进幸福,而在比例上是正确的,而会导致幸福的逆转则是错误的;快乐是指有目的的快乐,没有痛苦;不快乐,痛苦和匮乏很高兴。”
政治经济学的相关性
在整个自由民主国家的几个世纪中,功利主义的始祖催生了对道德理论核心原理的变体和延伸。 几个世纪以来一直困扰着一些问题:什么构成“最大的善”? 如何定义幸福? 人们应该遵循行为功利主义还是统治功利主义? 如何调解正义? 当今西方民主国家的政策制定者通常是自由市场的拥护者,也是政府在一定程度上干预公民私人生活以确保安全的保障。 适当数量的法规和法律将永远是辩论的主题,但是政治和经济政策主要旨在为尽可能多的人或至少应该为之创造更多的福祉。 如果有弱势群体由于基于功利主义的政策或行动而遭受收入不平等或其他负面后果,则必须采取补救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