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K-1是一种内部税收服务(IRS)税务表格,每年针对合作伙伴权益的投资而发行。 附表K-1的目的是报告每个合伙人在合伙企业的收益,亏损,扣除额和贷项中所占的份额。 它与各种1099表格之一类似,可用于税收报告,可以报告来自证券的股息或利息或来自证券出售的收入。
附表K-1也被S公司的股东使用,S公司是少于100名股东的公司,应作为合伙企业征税。 已将收益分配给受益人的信托和遗产也提交了附表K-1。
虽然合伙企业本身通常无需缴纳所得税,但是个人合伙人(包括有限合伙人)有义务对其在合伙企业收益中所占的份额(无论是否分配)征税。 通常将K-1颁发给已投资于有限合伙公司(LP)和一些交易所买卖基金(ETF)(例如投资商品的纳税人)的纳税人。
附表K-1
时间表K-1的工作方式
美国的税法允许使用某些转嫁税收,这会将税收责任从实体(例如合伙企业)转移到与之有利益的个人。 因此,附表K-1的存在:它要求合伙企业跟踪企业中每个合伙人的基础(即财务参与程度)。 合伙企业准备K-1,以根据合伙人拥有的资本量来了解每个合伙人的收益份额。 合伙人的出资额和出资份额增加了合伙人的基础,而合伙人的亏损和提款份额则降低了合伙人的基础。
张贴到每个合作伙伴的计划K-1的财务信息将与1065表格一起发送到IRS。S公司还提交了K-1表格以及1120S表格。
K-1:臭名昭著的税收形式
尽管未向单个合伙人的纳税申报表存档,但对于合伙人来说,准确地确定当年要申报的收入是必需的附表K-1。 不幸的是,K-1往往以迟到而闻名。 要求在3月15日(或该实体纳税年度结束后的第三个月的第15天)收到,实际上,它通常是纳税人收到的最后一份税务文件之一。 这样做的原因有很多,但最常见的是计算合伙人份额的复杂性,而且每个合伙人的K-1经常必须单独计算。 (过去更糟:在2017年美国国税局(IRS)规则更改之前,直到4月15日才必须接收K-1。)
为了增加侮辱性的等待时间,附表K-1可能非常复杂,要求纳税人的联邦纳税申报单上有多个条目,包括附表A,附表B,附表D中的条目,在某些情况下还包括表格678。因为合伙人可以按照附表K-1赚取几种类型的收入,包括合伙企业房地产持有的租金收入以及债券利息和股票股利的收入。 K-1收入也有可能触发替代性最低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