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3年,在1929年股市崩盘之后,以及在全国性商业银行倒闭和大萧条期间,两名国会议员将自己的名字冠上了今天称为《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GSA)的名字。 该法案将投资和商业银行活动分开。 当时,“不正当的银行活动”,或被认为是过度热情的商业银行参与股票市场投资的行为,被认为是金融崩溃的主要原因。 根据这种推理,商业银行承担着储户资金的过多风险。 多年来,人们对大萧条进行了更多的解释,有时甚至是无关的解释,许多人质疑GSA是否阻碍了能够平等竞争的金融服务公司的成立。 我们将看看GSA成立的原因以及导致其在1999年最终废除的原因。
采取该法案的理由-商业猜测
商业银行被指控在大萧条前时期过于投机,部分原因是它们将资金转移到了投机业务上。 因此,银行变得贪婪,承担着更大的风险,希望获得更大的回报。 银行本身变得草率,目标变得模糊。 向银行投资的公司发行了不良贷款,将鼓励客户投资相同的股票。
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GSA)
该法的效力-创造障碍
前美国财政部长,美国联邦储备系统创始人卡特·格拉斯参议员是GSA背后的主要力量。 Henry Bascom Steagall是众议院议员和众议院银行与货币委员会主席。 在增加了允许建立FDIC或联邦存款保险公司的银行存款保险的修正案之后,Steagall同意支持Glass法案。
作为对当时最严重的金融危机之一的集体反应,GSA在商业和投资银行活动之间建立了监管防火墙,这两项活动都得到了遏制和控制。 银行有一年的时间来决定是否要专门从事商业或投资银行业务。 商业银行总收入中只有10%来自证券。 但是,有一个例外允许商业银行承销政府发行的债券。 当时被视为问题一部分的摩根大通(JP Morgan and Company)等金融巨头直接成为目标,被迫削减其服务,因而成为其主要收入来源。 通过创建这一障碍,GSA的目的是防止在承销工作失败的情况下银行使用存款。
GSA还获得通过,目的是鼓励银行使用其资金进行借贷以促进商业发展,而不是将这些资金投资于股票市场。 但是,该行为在大多数金融界中被认为是严厉的,并且已经进行了激烈的辩论。
建造更多的墙
尽管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美国银行的监管机构)对GSA的执行不严,但1956年,国会又做出了一项决定,对银行业进行监管。 为了防止金融集团积累过多的权力,新法案将重点放在涉及保险业的银行。 国会同意,承保保险承担的高风险不是良好的银行惯例。 因此,作为《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的延伸,《银行控股公司法案》通过在保险和银行之间建立隔离墙,进一步将金融活动分开。 即使银行可以并且仍然可以销售保险和保险产品,但还是禁止承保保险。
墙壁是必要的吗?-《格拉姆-里奇-布莱利法案》的新规则
GSA对银行业的限制引发了关于该行业对健康有多大限制的辩论。 许多人认为,允许银行适度多样化可以为银行业降低风险提供潜力,因此GSA的限制实际上可能产生不利影响,使银行业风险更高而不是更安全。 此外,安然后市场的大型银行可能会更加透明,从而降低承担过多风险或掩盖不合理的投资决策的可能性。 因此,声誉已成为当今市场上的一切,这足以激励银行进行自我监管。
因此,1999年11月,令银行界许多人感到高兴的是,国会废除了GSA,制定了《格拉姆-里奇-比利利法案》,该法案取消了GSA对商业银行和投资银行之间隶属关系的限制。
随着Gramm-Leach-Bliley法案的通过,商业银行开始重新参与风险投资以提高利润。 许多人认为,额外的冒险行为,尤其是次级贷款,导致了2008年的金融危机。
结论
尽管商业银行和投资银行之间的障碍旨在防止投资失败时的存款损失,但废除GSA和建立《格拉姆-里奇-布莱利法案》的原因表明,即使是出于安全性的监管尝试,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