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341会议
341次会议与破产申请有关,是在个人提出第7章破产申请后举行的债权人会议。 341次会议大约在个人申请破产后一个月左右举行,其名称来自破产法第341节。 341次会议必须包括个人破产申请和第七章受托人,债权人或其律师可以选择参加会议。 如果申请破产的个人有破产律师,他们也会参加。
341会议的目的是确保所有破产文书都井井有条,确保个人没有试图进行破产欺诈,并确认个人的非豁免资产可以出售以偿还债权人。
分解341会议
受托人已经审查了该人的破产文书和财务记录之后,将举行341次会议。
在会议上,个人必须用正式文件证明自己的身份,资产和收入。
受托人将询问债务人为何要申请破产,以及每月支出,资产,债务,婚姻状况,家属和其他财务义务,例如子女抚养费和a养费。 参加会议的债权人还可以询问有关贷款抵押和债务人还款意图的个人问题。
在这些会议期间,债务人证明其所有资产均已被识别,并且所有提交的破产文件均准确无误。 债务人还必须回答有关由于退税,未决诉讼,遗产受益人或有人欠他们可收回债务而在不久的将来可能有权获得的任何款项的问题。
如果债务人拥有一家企业,破产受托人还将询问该企业的资产,负债和运营情况。
第7章破产和341次会议
第七章破产是一种消费者破产,它规定了必须偿还债务的顺序。 首先偿还无抵押优先债务,例如税收债务或子女抚养费,然后偿还有抵押债务,然后再支付无优先权的无抵押债务。 申请人必须向法院填写请愿书和其他几种表格,才能开始第7章的诉讼程序。
在个人申请第7章破产的情况下,破产法院会任命一名公正的受托人来监督该程序。 受托人审查债务人的个人财务和资产,并确定可以清算以支付债权人的款项。
第7章的债务人通常不必在法院出庭,通常在受托人办公室举行341次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