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准则变更与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公平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和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B)达成共识的一个领域是处理会计变更。
SFAS 154“会计变更和纠错”记录了公司应如何对待会计原则的变更和会计估计的变更,这是两个相关但不同的概念。 原理确定了应如何报告信息,同时使用估算来近似信息。
重要要点
- 会计准则变更是财务信息计算方式的变更,而会计估计变更是实际财务信息的变更。 会计准则的变更可以包括库存评估或收入确认变更,而估计变更则与折旧或坏帐准备金有关。 原则性变更是追溯性的,必须重述财务报表,而估算变更则不能追溯性地应用。 在某些情况下,不必进行重述(原则更改)或披露(预算更改)。
会计准则变更
会计原则是管理记录和报告财务信息的方法的一般准则。 当主体选择采用与当前采用的方法不同的方法时,需要在其财务报表中记录和报告该变更。
一个很好的例子是库存估价的变化。 例如,公司可能从先进先出(FIFO)方法切换到特定标识方法。 根据FASB的规定,只有在合理地优于现有方法或对会计框架变更有必要做出反应时,主体才应更改会计准则。
会计原则的其他显着变化可以包括匹配,持续经营或收入确认原则等。
会计估计变更
当不可能或不切实际提供准确数字时,会计师会在报告中使用估计。 当这些估计被证明是不正确的,或者新信息允许进行更准确的估计时,主体应在会计估计变更中记录改进的估计。 经常更改的估计值包括坏帐准备金,保修责任和折旧。
关键差异
当不再接受较旧的原则或应用方法的方式发生变化时,会计原则也会发生变化。 会计准则的变更需要追溯应用,也就是说,必须重述财务报表,以便像使用新会计准则一样进行列报。
只有直接受影响的订单项才需要重述。 在某些情况下,不必进行追溯性申请,包括做出所有合理的努力,其中包括无法做出主观的重大估计或必须了解管理层的意图。
当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发生变化时,估计发生变化。 这些更改是在更改期间解决的。 会计估计变更不需要重新编制以前的财务报表。 如果更改导致无关紧要的差异,则无需披露更改。
底线
与会计准则相比,对会计估计变更的报告要求有所不同,要求也不那么严格。 在某些情况下,会计原则的变更会导致会计估计的变更; 在这种情况下,主体必须遵循标准报告要求以更改会计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