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应计利息?
在会计中,应计利息是指截至特定日期已就贷款或其他财务义务产生但尚未支付的利息金额。 应计利息可以是贷方应计利息收入的形式,也可以是借款人应计利息费用的形式。
术语“应计利息”也可以指自上次支付债券利息以来累积的债券利息金额。
重要要点
- 应计利息是应计会计的一项功能,它遵循收入确认和会计核对原则的准则。应计利息在会计期末作为调整日记帐分录入账,该会计日记帐倒数第二天的第一天。应记录的应计利息金额是截至会计期间结束日期尚未支付的累计利息。
应计利息
了解应计利息
应计利息从会计期间的最后一天开始计算。 例如,假定在每个月的20号支付利息,并且会计期间为每个日历月的月底。 从21日到30日,4月份需要累积10天的利息。 它在月末作为调整日记帐分录的一部分过帐。
应计利息在收益表中作为收入或费用报告,这取决于公司是借还是借。 此外,尚未支付或收取的收入或费用部分在资产负债表中列为资产或负债。 由于预计应计利息将在一年内收到或支付,因此通常将其分类为流动资产或流动负债。
应计会计和应计利息
应计利息是应计会计的结果,应计会计交易发生时应予以确认和记录,无论当时是否已收款或已支用。 产生利息时的最终目标是确保在正确的时期内准确记录交易。 权责发生制会计处理不同于现金会计处理,后者是在现金或其他形式的对价交易发生时确认的事件。
收入确认原则和匹配原则都是权责发生制的重要方面,两者都与应计利息的概念相关。 收益确认原则规定,收益应在赚取期间确认,而不是在收到付款时确认。 匹配原则指出,费用应与相关收入在同一会计期间记录。
为了说明这些原理如何影响应计利息,请考虑一家借贷购买公司车辆的企业。 该公司在下个月的第一天欠车辆的银行利息。 该公司在整个前一个月都使用了该车辆,因此能够使用该车辆开展业务并产生收入。
在每个月的月底,企业将需要记录其预期在第二天支付的利息。 此外,该银行将记录同一月的应计利息收入,因为它预计借款人将在第二天付款。
应计利息示例
考虑以下示例。 让我们假设有一个应收贷款$ 20, 000,利率为15%,已收到当月20日之前的付款。 在这种情况下,要记录每月21日到30日之间获得的额外利息收入,计算如下:
- (15%x(10/365))x $ 20, 000 = $ 82.19
收款方的应计利息金额是贷记到利息收入帐户,是借入应收利息帐户。 因此,应收款被滚动到资产负债表上,并分类为短期资产。 在损益表中,相同金额也分类为收入。
欠款方的应计利息为应计负债帐户中的贷方,应计为利息费用帐户中的借方。 该负债作为短期负债计入资产负债表,而利息支出则在利润表中列示。
这两种情况都作为冲销分录过,这意味着它们随后在下个月的第一天冲销。 这样可以确保在下个月进行现金交易时,净影响仅是当期收益或费用在当期产生或产生的部分留在当期中。
使用上面的示例,贷款公司在第二个月的第20天收到$ 246.58(15%x(30/365)x $ 20, 000)。 其中,82.19美元与上个月相关,并在上月末记为调整日记帐分录,以确认该月的收入。 由于调整日记帐分录在第二个月冲销,因此净结果是在第二个月确认付款的$ 164.39($ 246.58-$ 82.19)。 这相当于第二个月的20天利息。
特别考虑
购买或出售债券时,应计利息是重要的考虑因素。 债券以定期利息支付的形式向所有者提供所借出资金的补偿。 这些利息支付,也称为息票,通常每半年支付一次。
如果在每年的两个日期以外的其他时间买卖债券,则购买者将不得不将自上次付息以来产生的任何利息增加到销售金额上。 原因是,新所有者将在下一个付款日收到全额1/2年的利息。 因此,必须向先前的所有者支付出售前产生的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