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估计的回收价值?
估计收回价值(ERV)是在清算或清算时可以收回的资产的预计价值。 估计回收价值(ERV)计算为回收率乘以资产账面价值。 估计的回收价值可能会根据资产类型而有很大差异,因为某些资产(例如现金)的回收率可能是100%,而其他资产(例如库存和第三方垫款)的回收率可能只是少得多(大约50%)。 在清算事件中,所有资产的估计回收价值之和减去法律费用和受托人费用的管理费用之和即为债权人可获得的净收益。
估计回收价值
定义估计回收价值的另一种方法是作为基于预期现金流量净现值的资产市场估值的标记。 基于此概念,这种估值方法类似于联邦存款保险公司(FDIC)估计现金回收的净现值。
注意,取决于估计的恢复率的准确性,估计的恢复值可能与实际的恢复值有显着差异。
估计恢复值示例
假设一家拥有1亿美元资产和2.5亿美元债务的公司宣布破产,目前正在清算中。 它的债权人可以收回多少?
假设公司的资产基础包括以下回收率的资产:现金:1000万美元(回收率100%); 应收账款:2000万美元(回收率75%); 库存:2500万美元(回收率65%); 物业,厂房及设备:4, 500万美元(回收率50%)。
因此,所有这些资产的估计回收价值为:现金:1000万美元:应收账款:1500万美元; 存货:1, 625万美元; 物业,厂房及设备:2250万美元。 因此,估计的总回收率为6, 375万美元。
现在,我们还假设该公司2.5亿美元的债务包括2亿美元的有担保债务和5000万美元的次级或无担保债务。 有担保债权人总是最先排队接受清算收益,而其余余额将全部用于无担保债权人。 在这种情况下,只有有担保债权人才能获得清算收益,因为总的ERV远低于有担保债务的水平。 因此,有担保债权人的估计追索率为31.9%(或6, 375万美元/ 2亿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