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联邦住房贷款银行法》?
1932年胡佛执政期间通过了《联邦住房贷款银行法》。该法案旨在通过为会员银行提供用于扩展抵押贷款的低成本资金来鼓励住房所有权。 《联邦住房贷款银行法》是一系列法案中的第一部,旨在使住房拥有成为更多美国人可以实现的目标。
联邦住房贷款银行法的由来
1932年7月22日,赫伯特·胡佛(Herbert Hoover)总统签署了《联邦住房贷款银行法》。胡佛总统在签署该法后表示,该法案的目的是“建立一系列住房抵押贷款折扣银行,为房主提供类似的功能。与美联储通过贴现机制在商业领域的表现相类似。”
法案通过时,美国正处于大萧条时期,银行没有钱借给消费者抵押。 同时,失去工作的抵押贷款持有人正在拖欠住房贷款。 这种违约行为进一步减少了银行可贷的资金。 《联邦住房贷款银行法》的制定者打算将其注入银行系统,并向消费者提供抵押贷款,从而刺激住房市场。
由《联邦住房贷款银行法》创建的机构
该法案创建了联邦住房贷款银行委员会和联邦住房贷款银行。 联邦住房贷款银行董事会特许和管理联邦储蓄和贷款银行及组织。 联邦住房贷款银行系统始于12家独立的区域性批发银行,总资金为1.25亿美元。 FHLB将把这些资金提供给零售银行机构,例如储蓄银行,合作银行,保险公司,建筑和贷款协会以及社区发展组织。
随后对《联邦住房贷款银行法》的修改
1989年,为响应1980年代的储蓄和贷款(S&L)危机,通过了1989年的《金融机构改革,恢复和执行法》(FIRREA)。 在S&L危机期间,美国三分之一的储蓄和贷款机构倒闭。 FIRREA取消了联邦住房抵押贷款银行董事会和联邦储蓄与贷款保险公司(FSLIC),并成立了节俭监管办公室(OTS)和解决方案信托公司(RTC),以在贷方之间提供更大的稳定性和责任感。
2008年的《住房和经济改革法》建立了联邦住房金融局,并责令其监管FHLB系统。 自2000年以来,节俭是FHLB的主要借款人,商业银行和保险公司开始占主导地位。
《联邦房屋贷款银行法》最初是通过向银行提供用于抵押的低成本资金来鼓励拥有房屋的一种方式,这一活动一直持续到今天。
《联邦住房贷款银行法》的利弊
支持《联邦房屋贷款银行法》和其他贷款补贴计划的人认为,房屋所有权对于该法案颁布时该国的经济复苏至关重要。 他们还争辩说,补贴继续导致更强大的当地社区和更高的整体生活质量。
但是,批评家声称,联邦对抵押贷款进行补贴的悠久传统扭曲了房地产市场。 他们担心,这种扭曲最终将导致放贷标准过于宽松以及房价不自然地高涨。 怀疑者说,通过该法案进行的资金筹集导致住宅房地产周期的崩溃和繁荣之间大幅波动。
令人担忧的是,联邦住房贷款银行最近的增长以及对FHLB资金的依赖增加,再加上金融体系的相互联系,可能意味着FHLB之间的任何困境都可能转移到其他公司和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