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三种常见的库存责任制方法:加权平均成本法; 先进先出(FIFO)和后进先出(LIFO)。 美国的公司在公认会计准则(GAAP)下运作,该准则允许使用所有三种方法。 其他大多数国家/地区都使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该准则禁止使用LIFO方法。 GAAP和IFRS在库存冲销冲销和成本计算公式上也有所不同。
尽管这两个系统在许多方面都不同,但是它们在库存成本核算上有一些相似之处。 例如,库存费用必须包括准备出售的所有直接成本,包括间接费用,并且必须排除销售成本和大多数一般管理成本。
库存估价
根据公认会计原则,库存记录为成本或市场价值中的较小者。 根据负责解释和修改GAAP的机构的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的定义,市场价值定义为当前重置成本,但受可变现净值的限制。
IFRS制定了略有不同的成本核算规则。 它指出,存货按成本或可变现净值中的较小者计量。
这是一个微妙的区别,因为两个实体都使用短语“可变现净值”来表示稍有不同的事物。 GAAP版本的可变现净值等于估计售价减去与销售相关的任何合理成本。 对于IFRS,可变现净值是“预计将实现的库存”的最佳近似值。
冲销库存冲销
这两种系统都要求在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时立即冲销存货。 从某种意义上讲,这意味着库存是“水下的”。
有时,可变现净值会更改并调整。 由于某些原因,库存资产已升值。 IFRS允许进行冲回,随后的增值在财务报表中确认。 这些冲销必须在发生的期间内确认,并且限于原始冲销的金额。 相反,GAAP完全禁止逆转。
存货成本核算方法
根据GAAP的会计准则代码330-10-30-9,公司应关注最能最清晰地反映“定期收入”的会计方法。 这为公司根据库存成本最大化税后收入提供了很大的余地。
国际标准大不相同。 除非特别豁免为“生产的商品和服务通常不可互换”,否则所有库存都必须使用FIFO或加权平均成本法进行核算。 选择的方法必须保持一致。 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AS 2)第23段,某些存货项目需要使用单独且独特的成本核算方法。
收敛
美国和其他地区的会计机构表示希望在IFRS和GAAP之间融合会计规则。 这种收敛的努力很可能会消除美国使用LIFO成本核算的方法,并在其他重大会计变更中创建对可变现净值的更一致的定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