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监管以多种方式影响金融服务业,但具体影响取决于监管的性质。 法规的提高通常意味着金融服务人员的工作量会增加,因为要正确地遵循新法规来适应业务实践需要花费时间和精力。
虽然从短期来看,政府监管带来的时间和工作量增加可能不利于单个金融或信贷服务公司,但从长远来看,政府监管还可以使整个金融服务行业受益。 国会于2002年通过了《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以应对涉及大型企业集团(如安然公司和世界通讯公司)的多起财务丑闻。
重要要点
- 政府规制会对金融业产生积极和消极的影响,主要缺点是它增加了确保遵守规制的业内人士的工作量。 从积极的一面来看,一些法规有助于使公司承担责任并增强内部控制,例如2002年的《萨班斯法案》。 。
该法案要求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其财务报表的准确性负责,同时还要求在这些公司中建立内部控制措施,以防止未来的欺诈和滥用。 实施这些法规的成本很高,但是该法案为投资金融服务的人们提供了更多的保护,这可以提高投资者的信心并改善整体公司投资。
影响股票市场的法规
证券交易委员会(SEC)监管证券市场,其任务是保护投资者免遭管理不善和欺诈之害。 理想情况下,这些类型的法规还可以鼓励更多的投资,并有助于保护金融服务公司的稳定性。 正如2007年的金融危机所表明的那样,这并不总是有效的。 SEC放宽了对主要投资银行的净资本要求,使它们能够承担的债务比股权投资多得多。 当房地产泡沫破裂时,过多的债务变得有毒,银行开始倒闭。
过度监管与过度监管之间存在细微的界限,过度监管会阻碍创新,而过度监管会导致管理不善。
影响金融业的法规
其他类型的法规根本无法使金融服务或资产管理受益,而是旨在保护企业界以外的其他利益。 环境法规是一个常见的例子。 环境保护署(EPA)通常要求公司或行业升级设备并使用更昂贵的过程来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这些类型的法规通常会产生连锁反应,随着法规的生效,导致股票市场动荡以及金融部门的整体不稳定。 公司经常试图将其增加的成本转移给消费者或客户,这也是环境法规经常引起争议的另一个原因。
过去,政府法规还用于挽救原本无法生存的企业。 问题资产救助计划由美国财政部运营,并授权其在2007年和2008年金融危机后向美国金融体系注资数十亿美元,以稳定该计划。 这种政府干预通常在美国不受欢迎,但是危机的极端性质要求采取迅速而有力的行动来防止金融全面崩溃。
政府与金融业
政府在经纪公司和消费者之间扮演主持人的角色。 太多的监管会扼杀创新并提高成本,而太少的监管会导致管理不善,腐败和崩溃。 这使得很难确定政府法规将对金融服务业产生的确切影响,但是这种影响通常是深远而持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