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退休计划发起人在管理计划资产方面的受托责任受到越来越多的监管审查,投资委员会在投资决策过程中扮演着更加重要的角色。 尽管1974年《雇员退休收入保障法》(ERISA)对此没有要求,但对于必须承担大部分信托责任的计划发起人,成立投资委员会被认为是一项可靠的风险管理策略。 通过建立投资委员会,计划发起人可以更好地将精力集中在影响计划参与者的重大问题上。
成立投资委员会
计划发起人通过起草一份章程详细说明如何选择委员会成员的方式来建立投资委员会。 章程应说明委员会的目的,即建立正式程序来管理计划的投资策略。 它还确定了成员的角色和职责以及维持成员资格的要求。 章程可以指定哪些委员会成员是承担受信职责的有投票权的成员,以及哪些不被视为受托人的无投票权的成员。
委员会成员的角色和职责
获得必要的知识:委员会成员需要接受有关ERISA法规及其受托职责的教育。 成员应牢牢掌握计划文件中概述的管理计划资产的程序,包括计划的投资策略。 成员不一定需要投资背景,但他们应该致力于学习做出明智决定所需的知识。 委员会成员有责任及时了解影响计划管理的ERISA法规和法律裁决的变更。
制定投资政策声明:创建投资政策声明(IPS),以包括投资理念和投资策略。 选择和监督投资方案的尽职调查程序应明确规定。 IPS应该包括衡量计划绩效的基准。 它还应包括一个选择和评估投资经理的过程,以及评估标准和替换他们的程序。 应该每年检查一次IPS,以解决计划管理中的任何不一致之处。
评估投资绩效:将计划的绩效与IPS中的基准进行比较。 寻找投资管理团队,投资风格,费用或支出以及管理资产(AUM)的变化,以确定是否仍与计划的投资目标和参数保持一致。
审核财务:计划的财务运作应至少每年进行一次审核,并为公司董事会准备一份报告。
举行例行会议:这些职责和职能中的大多数是在投资委员会会议上执行的,该会议每年应举行2至4次。 会议之前,应将所有相关数据(包括计划顾问的报告)连同议程一起提供给委员会成员。
记录所有内容:投资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之一是证明已建立审慎的流程,并遵循该流程进行决策。 这是通过详细记录会议活动和做出的任何决定来完成的。 委员会应包括所有与投资有关的文件的信托审核文件。
接受责任:所有这些责任和义务应得到每个委员会成员的承认和接受。 委员会成员必须意识到,无知或沟通不畅不会使他们免除任何信托责任,并且有ERISA规则和法规来保护计划参与者,而不是委员会成员或计划发起人。 计划发起人和投资委员会的最终责任是保护计划参与者的利益,这可以通过创建可能的最佳计划并以最高的受信标准进行管理来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