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化是指政府控制公司或行业的情况,通常发生在没有补偿所扣押资产净值和潜在收入损失的情况下。 此举可能是一个国家试图巩固权力,对外国所有权的行业表示不满的结果,这些行业对当地经济具有重要意义,或者是支撑失败的行业。
打破国有化
国有化在发展中国家更为普遍。 私有化是将政府经营的业务转移到私营企业部门,在发达国家更为常见。
国有化是在国外开展业务的公司的主要风险之一,这是因为可能会无偿扣押大量资产。 在政治领导能力不稳定,经济停滞或萎缩的国家,这种风险被放大。 国有化的主要结果是将收入重新定向到该国政府,而不是私人经营者,后者可能向东道国出口没有收益的资金。
国有化与石油
石油行业经历了几十年的国有化行动,其历史可以追溯到1938年墨西哥对荷兰皇家荷兰石油公司和标准石油公司等外国生产商的资产进行国有化,以及1951年伊朗对盎格鲁-伊朗人的资产进行国有化的结果。石油资产是PEMEX的创立,PEMEX是世界上最大的石油生产商之一。 盎格鲁-伊朗人国有化后,伊朗的经济陷入混乱,几年后,英国获准以50%的合作伙伴身份加入。 1954年,盎格鲁-伊朗人更名为英国石油公司。
2007年,委内瑞拉将埃克森美孚的塞罗内格罗项目和其他资产国有化。 埃克森美孚(Exxon Mobil)寻求166亿美元的赔偿,但在2014年被世界银行(World Bank)仲裁小组裁定赔偿约10%。
美国的国有化
美国已从技术上将几家公司国有化,通常是以政府拥有控股权的救助形式。 2008年对AIG的救助和2009年对通用汽车公司的救助都被国有化了,但是美国政府对这些公司的控制却很少。 政府还于1982年将失败的美国大陆伊利诺伊州银行和信托公司国有化,并最终于1994年将其出售给美国银行。
尽管美国大多数国有化行动具有暂时性,但也有例外。 1971年,几家铁路公司倒闭,美国铁路公司(Amtrak)移交给了政府所有。在2001年9月11日的恐怖袭击之后,机场安全行业被美国运输安全管理局(TSA)收归国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