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价格上限规定?
价格上限监管是英国公用事业行业普遍采用的一种经济监管形式。 价格上限规定了公用事业提供商可以收取的价格上限。 该上限是根据几个经济因素确定的,例如价格上限指数,预期的效率节省和通货膨胀。
重要要点
- 价格上限规定了公用事业提供商可以收取的价格上限,该上限是根据从生产投入到效率节省和通货膨胀等一系列因素设定的,价格上限规定迫使公用事业公司提高运营效率,但是还可以减少维护或升级服务水平的支出。
了解价格上限规定
在考虑了投入成本(通货膨胀)和竞争对手收取的价格上涨之后,引入了价格上限法规以保护消费者,同时确保企业可以保持盈利。
价格上限规定与回报率规定和收入上限规定以及英国使用的其他形式的价格和利润控制形成对照。 现在,所有英国私人公用事业网络都必须遵守价格上限规定。
价格上限监管如何影响行业活动
尽管价格上限规定已被英国公用事业公司广泛采用,但此类政策已在包括美国在内的其他地方制定。 例如,美国的电话服务提供商曾一度受到价格上限的监管,尽管这很大程度上被回报率监管所取代。
价格上限法规的存在可以迫使公用事业公司寻找降低成本以提高利润率的方法。 可以为法规所鼓励的效率提供有利的理由。 行业定价的上限意味着公司必须专注于以最小的可能的价格以最小的中断量来运营自己的业务,以获取最大的利润。
价格上限可能具有阻止公用事业公司之间资本支出的副作用,例如对基础设施的投资。 价格上限规定下的公司在努力控制成本时也可能会减少服务。 这带来了公用事业公司的质量和服务受到侵蚀的风险。
为削减成本而过度减少服务的威慑力在于,这种行为可以激励新进入市场的人。 监管机构可能还会强制执行最低要求,以防止公司消除基本服务。 例如,可以建立价格底限,以阻止公司将价格降低到严重削弱竞争对手的反竞争水平。
公司为了保持对价格上限管制政策的遵守,可能会产生额外的成本。 这可以包括投入时间和管理资源来确保公司采用的费率和价格落在指定范围内。
价格上限监管示例
价格上限规定于1984年在英国电信行业中首次实施。美国紧随其后的是五年后的1989年,在电信行业采用了价格上限。价格上限规定旨在取代回报率(RoR)计划,该计划限制了公司可以从其业务中获得的“合理利润”。
1984年,AT&T进入区域运营公司,这意味着竞争者需要接受AT&T的更多管制,从而获得了市场份额。 从1990年代初期开始,AT&T就受到了价格上限规定的约束,这有助于简化其运营并为公司提供了更大的产品定价灵活性。 例如,它可以根据FCC设定的上限为其产品定价,而不必担心其从这些价格中产生的利润是否符合法规(或在选择不进行法规管制的州不符合法规)。 FCC估计,在1990年至1993年之间,在电信行业实行价格上限监管已为消费者带来了18亿美元的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