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 T-3表格的定义
SEC T-3表格是资格证书的申请,必须向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提交。 SEC T-3表格必须提供申请人的业务形式及其居住状态。 申请书的第二部分说明了为什么申请人不必注册契约。
必须遵守此表格才能符合1939年的《信托契约》。该法案适用于债券,债券和公开发售的票据之类的债务证券。 即使此类证券可能已根据《证券法》进行了注册,但除非债券发行人与债券持有人之间的正式协议(称为信托契约)符合本法的标准,否则不得将其出售给公众。
分解SEC表格T-3
1939年的《信托契约法》要求采用SEC T-3表格。但是,仅当拟发行的拟议证券根据1933年的《证券法》获豁免注册时才有必要。T-3表格是《信托契约法》(TIA)。 )表格,用于申请在未注册发行中发行一类债务证券的契约的资格。 表格T-3是独立表格,与表格T-1和表格T-2不同,表格T-1和表格T-2具有相同的目的,但在注册要约中作为《证券法》注册声明的证件提交。
T-3表格是一种相对简单的表格,但是它禁止任何要约,直到向SEC提出资格申请为止。 该表格要求发行人简要陈述申请人所依赖的事实,以此作为依据的依据,即不需要根据1933年《证券法》对契约证券进行注册。 1939年《信托契约法》规定的一般规则和适用条件适用于此表格的资格认定。 特别注意规则0-1和0-2关于规则和条例中使用的术语的含义。 还应注意有关提交资格和资格声明的规则5a-3,以及有关项目的包含,项目与答案之间的区别以及指示的遗漏的规则7a-16。 该表格还要求申请人列出并列出其所有关联公司,承销商以及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相关表格包括表格T-1,T-2,T-4和T-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