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单边延长报告期规定
单方面延长报告期限的规定是保险合同规定,允许在被保险人决定取消或不续签保险合同的情况下,延长被保险人提供保险的期限。 单边延长报告期的规定是附加的,被保险人必须支付额外费用才能拥有此规定。
分解单边延长报告期规定
单方面延长报告期限的规定也称为单尾延期报告规定。 购买索赔制定的责任保险单的个人和企业可能出于多种原因最终不会继续使用同一保险单。 该策略可以用其他类型的责任策略代替,例如发生策略; 可以用具有不同追溯日期的索赔制定的保单代替,这对保单持有人更有利,因为它涵盖了较长时间的索赔; 否则可能会取消或不更新。
许多索赔制定的保单提供了(或监管机构可能要求提供)延长的报告期规定。 在某些情况下,延长报告期覆盖范围不是被保险人可以选择的选择,而是只能由保险公司选择的选择。 如果保险人是取消保单或不允许更新保单的一方,则保险人将在延长的报告期内提供承保范围。 这被称为单向拖尾或单边扩展条款。 如果保险人和被保险人都可以选择增加基本的延长报告期覆盖范围,则称为双向延误或双边延长准备金。
单边与双边延长报告期规定
单方面的延长报告期规定不如双边的报告期规定可取,因为只有在保险人是终止保险合同的当事方的情况下才能扩大承保范围。 这意味着,如果没有先做某件事,被保险人就无法选择扩大承保范围。
大多数专业责任险政策为被保险人提供了购买各种不同长度的延长报告期规定的选择。 这些类型的延长报告期是双边的,因为保险公司还可能选择在购买时将其包括在保单中,或者在事后可供购买。 被保险人通常可以购买一年,三年,五年,在某些保单下十年。 费用通常是上一年度年度保费的倍数,并取决于为延长的报告期选择的时间长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