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均衡理论是一种宏观经济学理论,它解释了具有许多市场的经济体中的供求如何动态相互作用并最终达到价格均衡。 该理论假设实际价格与均衡价格之间存在差距。 一般均衡理论的目标是确定均衡价格很可能达到稳定的精确环境。 该理论与莱昂·瓦尔拉斯(LéonWalras)的联系最为紧密,后者在1874年撰写了《纯粹经济学的要素》。尽管早先的经济学家曾模糊地暗示过这个想法,但他是第一个彻底阐明这个想法的人。
瓦尔拉斯通过描述可以想象的最简单的经济开始了对一般均衡理论的解释。 在这种经济中,只有两种商品可以交换,称为x和y。 假定经济中的每个人都是其中一种产品的购买者,而另一种产品是卖方。 在这种模式下,供需将是相互依赖的,因为每种商品的消费将取决于出售每种商品所产生的工资。
每种商品的价格将由竞标过程决定,Walras将其称为“tâtonnement”(或英文中的“ gropping”)。 他用个人卖家在市场上喊出某种商品的价格,而消费者通过购买或拒绝付款来做出回应来描述这一点。 通过反复试验的过程,卖方将调整价格以适应需求–均衡价格。 瓦尔拉斯认为,在达到均衡价格之前,不会进行商品交换,这一假设已被其他人批评。
在更广泛地描述均衡时,Walras将这一原理应用到了更为复杂的多市场环境中。 他向模型介绍了第三种商品-称为z。 由此,可以确定三个价格比率,其中一个将是多余的,因为它不会提供任何其他无法识别的信息。 可以将这种多余的商品确定为可以表达所有其他价格比率的标准-该标准将为货币汇率提供指导。
从理论上讲,瓦尔拉斯的理论具有变革性的作用。 经济学以前是文学和哲学学科,现在被视为确定论科学。 今天,他坚持认为经济学可以简化为纪律化的数学分析。 在最近的术语中,也可以说瓦尔拉斯的一般均衡理论具有长期的影响。 它模糊了微观经济学和宏观经济学之间的界线,因为与个体家庭和公司有关的经济学不能被视为与宏观经济分开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