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巴塞尔协议三》,银行必须维持的最低资本充足率为8%。 资本充足率衡量的是银行相对于风险加权资产的资本。 资本与风险的加权资产比率在全世界范围内促进金融体系的稳定和效率。
重要要点
- 《巴塞尔协议三》是一项国际法规,规定了旨在改善银行业监管,监督和风险管理的改革措施。由于2008年信贷危机的影响,银行必须保持最低资本要求和杠杆比率。 ,银行的一级和二级资本必须至少为其风险加权资产的8%。最低资本充足率(包括资本保护缓冲)为10.5%。
巴塞尔协议III资本充足率最低要求
资本充足率的计算方法是:将一级资本与二级资本相加,然后除以风险加权资产。 第一级资本是银行的核心资本,其中包括股本资本和已披露的准备金。 这种资本吸收损失而无需银行停止运营; 第2层资本用于在清算时吸收损失。
截至2019年,根据《巴塞尔协议III》,银行的1级和2级资本必须至少为其风险加权资产的8%。 最低资本充足率(包括资本节约缓冲)为10.5%。 资本节约缓冲建议的目的是建立银行的资本,以备不时之需。
《巴塞尔协议III》的要求是对2008年金融危机后暴露出的金融监管上的重大薄弱之处的回应,监管机构试图建立银行的流动性并限制杠杆。
巴塞尔协议三
例如,假设银行A的一级资本为500万美元,二级资本为300万美元。 银行A向风险为25%的ABC公司贷款500万美元,向风险为55%的XYZ公司贷款5, 000万美元。
银行A的风险加权资产为2875万美元(500万美元* 0.25 + 5000万美元* 0.55)。 它还拥有800万美元的资本,(500万美元+ 300万美元)。 其产生的资本充足率是27.83%(800万美元/ 2875万美元* 100%)。 因此,在《巴塞尔协议三》下,银行A达到了最低资本充足率。
巴塞尔协议III最低杠杆比率
巴塞尔协议III的另一项主要资本标准变更是减少了银行业的过度杠杆。 为此目的,银行杠杆是指银行的非风险加权资产与其总金融资本的比例。 巴塞尔委员会决定了新的杠杆衡量标准和要求,因为它被认为“是对基于风险的资本框架的补充,并确保广泛而充分地把握银行的表内和表外杠杆”。
《巴塞尔协议三》以《巴塞尔协议二》的结构为基础,但引入了更高的资本和流动性标准,因此加强了对金融业的监督和风险管理。
巴塞尔委员会出台了新的立法,以针对和限制所谓的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SIFI)的运作。 这些是经典的大到倒闭银行,仅在全球范围内。 在美国,此类银行要接受严格的压力测试和过多的规定。 美联储将包括摩根大通,花旗银行,美国银行,富国银行,高盛,摩根士丹利和纽约梅隆银行在内的几家SIFI的资本要求和最低杠杆比率提高了一倍。
巴塞尔协议三的杠杆要求分几个阶段提出。 第一阶段涉及于2013年1月向监管机构的银行级报告。这些报告建立了受影响机构之间的统一组成部分衡量标准。
第二阶段是杠杆比率的公开披露,计划于2015年1月进行。随后的两个调整阶段(一个在2017年,另一个在2018年)确定了必要的任何校准或例外情况。 某些要素的实施截止日期定为2020年和202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