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优先购买权?
优先购买权是一项合同条款,赋予股东在普通股公开发行之前可以购买公司未来任何普通股中额外股票的权利。 有此条款的股东通常是早期投资者或大股东,他们希望在提供新股时以及是否提供新股的情况下保持其在公司中的股份规模。
优先购买权有时被称为“反稀释规定”。 它使投资者可以选择随着公司的发展而保持一定比例的公司所有权。
重要要点
- 优先购买权使早期投资者即使在发行新股的情况下也能保持公司的投票权;如果新股票的发行价格低于初始股票的价格,则该权利还可以保护早期投资者免受损失。给早期投资者和大股东,而不是所有股东。
此外,如果以低于投资者拥有的优先股的价格发行新一轮普通股,则优先购买权可以保护投资者免受损失。 在这种情况下,优先股的所有者有权将其转换为更多的普通股,从而抵消股票价值的损失。
了解优先权
优先购买权条款通常被用来激励早期投资者,以换取为新企业融资所需承担的风险。
此权利并非常规授予所有股东。 有几个州根据法律授予优先购买权,但是即使这些法律也赋予了公司在公司章程中否定该权利的能力。
优先购买权实质上是优先购买权。 股东可以行使购买额外股份的选择权,但没有义务这样做。
优先购买权
股东利益
优先购买权可以保护股东免受投票权的影响,因为发行了更多的股票,公司的所有权被稀释。
由于股东在新发行的股票中获得了内幕人士的价格,因此也可能会有强大的利润激励。
至少,如果新发行的债券价格较低,则可以选择将优先股转换为更多股票。
对公司的好处
对于公司而言,通过新发行向现有股东出售股票要比向公众出售股票要便宜,因为公司无需为投资银行服务付费。
这些节省将降低公司的股权成本,从而降低其资本成本,从而增加公司的价值。
优先购买权也激励公司表现良好,因此他们可以在必要时以更高的估值发行新一轮股票。
优先购买权为股东提供了选择权,但没有义务购买额外的股票。
优先权的例子
假设一家公司的首次公开募股(IPO)由100股组成,个人购买了10股。 那是公司的10%股权。
在未来,该公司将二次发行500股新股。 拥有优先购买权的股东必须有机会购买多达50股新发行的股份,即10%。 投资者可以行使该权利并持有公司10%的股权。
如果投资者决定不行使优先购买权,则公司会将股份出售给其他方,而早期股东在企业中的所有权百分比将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