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不确定,但许多人可以将第一笔共同基金的创建追溯到荷兰商人Adriaan Van Ketwich。 1774年,范·凯特威奇(Van Ketwich)以Eendragt Maakt Magt(“团结创造力量”)的名义创立了该基金。
新的封闭式基金允许潜在投资者购买该基金的股票,直到2, 000个可用单位全部被出售。 一旦基金存满,获得基金资产的唯一途径就是从现有股东那里购买基金单位。 Van Ketwich的基金还包括一份年度会计报表,股东可以随时要求查看。
这种共同基金的模式在整个1700年代末期和整个1800年代在欧洲开始流行,最终在1890年代传到美国海岸。 美国第一只封闭式共同基金于1893年成立,并创立了波士顿个人财产信托基金。 此后不久,亚历山大基金(Alexander Fund)进行了创新,允许投资者随时随地提取资金。
美国首批共同基金
我们今天所知的现代共同基金最早于1924年在波士顿出现,当时引入了马萨诸塞州投资者信托基金,这是第一只开放式资本化的共同基金,使该基金能够连续发行和赎回其股票。 成立仅一年之后,该基金的知名度就显而易见了。 该基金的持有量从50, 000美元增加到390, 000美元以上。 该基金也是1928年首次公开发行的同类基金。同年,惠灵顿基金(现为Vanguard基金家族的一部分)成立,这是第一只包括股票和债券的共同基金。指导商人银行在商业和贸易中的投资风格。
1929年的股市崩盘看起来像共同基金的终结,但这场崩溃的结果是成立了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和《证券交易法》。 这两件事帮助保护了投资者。
不过,也许最重要的法规是1940年的《投资公司法》,该法律帮助建立了现代共同基金,对冲基金和交易所买卖基金(ETF)行业。
1940年《投资公司法》是根据国会法案制定的,要求投资公司注册并规范投资公司在公开市场上发行的产品。 这项立法明确规定了投资公司的责任和要求,以及公开交易投资产品的要求,包括开放式共同基金,封闭式共同基金和单位投资信托。 它主要针对公开交易的零售投资产品。 (:1940年投资公司法)
下一个重大发展是第一只指数基金。 这是1971年成立的富国银行基金。1974年,第一只共同基金指数股票被提供给散户投资者。 一旦IRA出现,公众对共同基金的认可就会激增。 现在将共同基金存入退休帐户已被视为标准做法。 最终,交易所买卖基金于1993年问世。它们就像共同基金,但可以像股票一样全天交易。
底线
1774年成立的第一只共同基金不仅是关于汇集投资者资金购买股票的新想法; 这是将普通人带入股票市场的过程的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