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责发生制会计法涉及收入和支出的发生,而不一定是在收到或支付现金时。 相反,现金会计系统在现金实际易手之前不会报告任何收入或费用。 通常,大多数企业使用应计会计,而个人和小型企业则使用现金法。 美国国税局(IRS)规定,符合资格的小企业纳税人可以选择任何一种方法,但他们必须坚持所选择的方法。 选择的方法还必须准确反映业务运营。
应计会计
应计会计基于使收入与支出相匹配的思想。 在业务中,很多时候这些同时发生,但是现金交易并不总是立即完成。 具有库存的企业几乎总是需要使用权责发生制会计方法,并且是说明其工作方式的一个很好的例子。 该业务产生了库存库存的费用,并且该月的销售额也可能与该费用匹配。 但是,如果企业以赊帐方式进行销售,则可能不会在同一会计期间内收到付款。 实际上,信用购买是使业务运营变得如此复杂的众多促成因素之一。 这就是采用权责发生制的原因。
随着全球运营和业务复杂性的增加,权责发生制会计有助于显示任何业务的最新精确情况。 如果使用现金会计,以信贷方式出售的企业(例如家具店)通常无法报告销售,直到实际收清所有款项为止,尽管已经进行了出售并且可以合理预期在将来的某个日期付款。 当家具离开商店时,业务应计入销售和所售商品的成本更为有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