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并发因果
并发因果关系是一种处理因多种原因引起的损失或损害的方法。 并发因果关系的根源是法律裁决和见解,这些见解形成了先例,当争端各方需要法院裁决时变得很有用。 在保险中,当财产因两个单独的原因遭受损失而一个人拥有保单,而另一个则没有时,就会发生并发因果关系。 根据具体情况,现行政策的类型以及听取意见分歧的州法院,这两种原因造成的损害都可能得到赔偿。
并发因果关系也可能是责任保险单中的一个因素。
分解并发原因
对于并发因果损失,导致损失的事件可能一个接一个发生,也可能是同时发生。 今天,大多数政策将包括反并发因果关系(ACC)条款。
一个并发的因果示例是热带风暴袭击商业仓库时。 强风对建筑物造成破坏,而大雨则造成洪水泛滥。 通往仓库大厅的门被强风吹开。 洪水进一步损坏了前大厅的地板。 不可能将洪水造成的损害与风力造成的损害区分开。 该建筑物的商业财产政策涵盖风的破坏,但不包括洪水的破坏。 在并发因果关系下,承保范围的利益将归于保单持有人。
并发因果关系的法律先例是由1980年代加利福尼亚下级法院的判决产生的。 这些法院裁定,并发事件造成的损害赔偿要求有效。 判决说,如果承保范围内的隐患加重了排除风险带来的损失,则全部损失可由保单持有人索赔。 例如,地震导致房屋基础裂开,火灾从摇动时掉落在地板上的蜡烛开始。 该酒店有涵盖火灾损失的政策,但不包括地震造成的损失。 根据法院的裁决,整个索赔是有效的。
保险单适应并发因果
保险提供者不同意这种观点,声称该裁决增加了他们的责任和成本。 他们还认为,该决定忽略了现有的排除条款。 作为回应,保险服务办公室(ISO)和商业保险公司修改了房主和商业财产政策中的措辞,增加了反并因果关系。
附加的反并行因果关系措词将从列出的危险中排除损害,即使第二个涵盖性危险造成了损害。 同样,该排除适用于两种危险是同时发生还是一种依次发生。
许多商业财产政策将反并发因果关系的语言应用于特定的例外情况,包括法律法规,土方运动,政府行为,核危害,公用事业服务,水以及洪水或真菌和霉菌。
并非所有州法院都会同时适用因果关系。 相反,他们确定哪个风险是造成损失的最直接或主要原因。 回到我们的仓库示例,如果法院裁定最直接的原因是风,那么损害应予以赔偿。
并发因果关系学说主要适用于所有风险策略,该策略涵盖的风险范围比命名风险策略更大。 命名风险政策仅涵盖该政策中列出的那些风险。 但是,命名风险策略可能仍包含反并因果关系的措辞。
并发因果责任保险
责任保险可以防止因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而引起的索赔,并为保单持有人被追究法律责任的事件支付法律费用和确定的支出。 某些投诉可能由保单持有人采取两项或多项行动,从而使他们自己承担责任。 即使保险单不包括所有投保人行为的承保范围,保险提供者也仍必须为整个索赔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