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债券赎回储备
债权证赎回准备金(DRR)是一项规定,规定发行债权证的任何印度公司都必须创建债权证赎回服务,以保护投资者免受公司违约的可能。 在2000年提出的一项修正案中,该规定已纳入1956年的《印度公司法》。
分解债券赎回储备
债券是一种债务证券,可以让投资者以固定利率借钱。 该工具被认为是无抵押的,因为它没有资产,留置权或任何其他形式的抵押品作为后盾。 因此,为保护债券持有人免受发行公司违约风险的影响,1956年的《印度公司法》第117C条实施了债券赎回准备金的强制性规定。 该资本准备金将至少由债券发行人的票面价值的25%构成,该债券准备金由发行人在债券赎回前每年产生的收益来提供资金。
重要要点
- 发行债券的印度公司必须获得债券赎回准备金,他们必须创建债券赎回服务,以保护投资者免受公司违约的可能性。 该规则为投资者提供了一定程度的保护,因为债券没有资产,留置权或任何其他形式的抵押品作为担保。 储备金必须至少占已发行债券面值的25%。
例如,假设一家公司于2017年1月10日发行了1000万美元的债券,到期日为2021年12月31日。在这种情况下,必须先创建250万美元(25%x 1000万美元)的债券赎回准备金,然后才能债券的到期日。 如果公司在发行债券后的12个月内未建立此类准备金,则必须向债券持有人支付2%的罚款利息。 但是,公司不必立即用一大笔存款为储备帐户注资。 相反,他们可以选择每年向帐户中存入足够的金额,以满足25%的要求。
在每年的4月30日之前,公司还必须保留或存入至少于次年3月31日到期的债券数量的15%。 这些资金可以存入定期银行,也可以投资于公司或政府债券,将用于结算年内到期的债券的利息或本金,不得用于任何其他目的。
债权证兑换服务仅适用于1956年印度公司法2000年修正案后发行的债权证。属于以下四类的公司完全免除DRR要求:
- 印度储备银行(RBI)监管的所有印度金融机构(AIFI)印度储备银行(RBI)监管的其他金融机构针对公债和私募债券的银行公司在国家住房银行注册的住房金融公司
对于部分可转换债券,只能为不可转换部分(唯一可赎回部分)创建债券赎回准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