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双重银行系统?
双重银行体系是美国存在的一种银行体系,其中对州立银行和国家银行进行不同级别的特许和监督。 在双重银行体系下,国家银行由联邦法律和标准规定并受其监管,并由联邦机构监督。 国家银行是根据国家法律和标准(包括由国家监管机构的监督)进行特许和监管的。 据信创建现代银行体系的法律是1913年威尔逊总统签署的《美联储法案》。 根据这项法律,国会建立了12个地区银行,以满足该国的银行业务需求。
了解双重银行系统
美国的双重银行体系诞生于南北战争时期。 亚伯拉罕·林肯(Abraham Lincoln)总统的财政部长萨蒙·蔡斯(Salmon Chase)领导了制定1863年《国家银行法》的努力,该法案的主要目标是为北方筹集资金以击败南方。 这必须通过在国家一级发行通用货币来完成。 到那时,国有纸币一直在流通。 1863年法令对国有银行产生了竞争,立法者在明年通过了一项对国有纸币的发行征税的修正案,这又向前迈进了一步。
国有银行的数量急剧下降,但是由于存在的威胁,国有银行的一项关键创新-活期存款导致国有银行的数量大量回升,以至于在1864年税法修正案的10年之内国有银行,国有银行比国有银行要求更多的客户存款。
重要要点
- 双重银行体系要求国家银行在联邦一级进行监管,而州银行则根据州法律在双重银行体系下进行监管。林肯总统是1863年《国家银行法》(National Bank Act)制定过程的领导者大多数经济学家都认为,双重银行体系是维持平衡所必需的,国家和州级银行都可以从中受益。
当今的双银行系统
如今,双重银行体系允许州和国家银行的两种不同监管结构并存。 这转化为信贷监管方式,法律借贷限额以及州与州之间法规的差异。 双重结构经受住了时间的考验,大多数经济学家都认为,建立健全而充满活力的银行体系是必要的。
国家银行的效率来自规模经济以及源于更大资源应用的产品和服务创新。 另一方面,州立银行在响应本州客户的独特需求时更加灵活敏捷。 他们的产品和服务改进需要得到州监管机构的及时批准,这些监管机构应考虑到居民的利益,如果它们对银行客户具有增值作用,则可以找到通往其他州的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