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征用?
征收是政府违背所有者的意愿而取得私有财产的行为,表面上是为了使全体公众受益。 在美国,通常会没收财产以建造高速公路,铁路,机场或其他基础设施项目。 扣押财产必须向财产所有人支付,因为《宪法》第五修正案规定,私有财产不能“在没有公正补偿的情况下被征用”。
征收的法律依据
在美国,被称为“主要领域”的学说为没收提供了法律基础。 美国法院认为该教义是政府的权力,暗示该教义是关于赔偿的第五修正案条款所隐含的。 根据这一理由,修正案关于财产得不到适当补偿就不能被没收的说法,意味着实际上可以取得财产。
各国政府有权通过优先领域原则取得私有财产,以进行公平的市场价值补偿; 某些费用和利息也可能要支付给前所有者。
在某些司法管辖区中,要求政府在诉诸使用优先领域之前,扩大报价以购买标的财产。 如果并且当财产被没收时,财产将通过谴责程序被没收,该词的使用不得与描述失修的财产相混淆。 业主可以质疑扣押的合法性,并解决用于补偿的公平市场价值的问题。
没收的另一个主要理由来自公共卫生领域。 人们普遍认为,威胁公共健康的事件,例如某个地区的有毒环境污染,证明政府采取行动将该地区的受影响人口搬迁是合理的,并且该行动的一部分在逻辑上可能需要政府征收被搬迁居民的财产。 。
在世界范围内普遍存在对政府的没收现象,通常伴随着有关所有人应就其损失的财产获得适当赔偿的协议。 关于公正补偿的少数例外情况主要发生在共产主义或社会主义国家,在这种情况下,政府有时不仅征用土地,而且征用在该国存在的国内或外国企业。
关于征用的补偿问题
征用过程中出现了许多问题,从合理的理由到反对的过程,再到公平补偿的范围和数额。 立法和法院裁决都有助于解决这些问题。
关于赔偿问题,关于被没收财产的所有人应构成什么公平赔偿的问题,存在争议。 从1930年代到1980年代的5年间,美国最高法院一再承认,其定义的“公平市场价值”可能达不到卖方要求和能够接受自愿交易的水平。
因此,在特殊情况下,标准通常不是最可能的价格,而是涉及标的财产的自愿销售交易中可获得的最高价格。 由于谴责剥夺了所有者获得时间以获取市场可能产生的最佳价格的机会,因此法律通过将公平市场价值定义为该物业在公开市场中带来的最高价格来提供所有权。
不一致和争议也普遍存在,不仅是因为业主获得财产补偿,而且还因为要求搬迁给他们带来的不便以及为此付出的费用和可能的商业损失而获得赔偿。 这些费用未包含在“公平市场价值”概念中,但其中一些费用可通过法令部分予以赔偿,例如《联邦统一搬迁援助法》(联邦法规49)及其州相应法令。 财产所有人所招致的律师费和鉴定人费用也可以通过法律予以追偿,在加利福尼亚和纽约,在某些情况下,法院可以酌情决定是否判给此类费用。
当公正赔偿的付款被延迟时,所有者还有权获得逾期付款金额的利息。
征收以增加税收
2000年代初联邦最高法院的一项裁决及其后续反应,已经塑造了政府在税收领域占有财产的能力,这仅仅是增加税收的唯一原因。 Kelo v。New London City ,545 US 469(2005)确认了康涅狄格州新伦敦市的权力,即以显着的地域占有未枯萎的私有财产,然后以每年一美元的价格将其转让给私人开发商,仅用于目的是增加市政收入。
该决定激起了人们对广泛征收权的强烈抗议,并促使州和联邦政府采取进一步行动。
伊利诺伊州,密歇根州的最高法院( 韦恩县诉哈斯科克县 ),俄亥俄州( 诺伍德,俄亥俄州诉霍尼案 ),俄克拉荷马州和南卡罗来纳州最高法院随后根据其州宪法裁定禁止这种行为。 尽管该级别政府没收多少土地,但也采取了联邦行动。 在 凯洛(Kelo) 决定一周年之际,布什总统发布了一项行政命令,指出联邦政府不得使用显着域名,“目的是促进私有方的经济利益,使之拥有所有权或使用该所有权。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