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续费收入是金融机构从与帐户有关的费用中收取给客户的收入。 产生费用收入的费用包括资金不足费用,透支费用,滞纳金,超限费用,电汇费用,每月服务费,账户研究费等等。 信用合作社,银行和信用卡公司是赚取手续费收入的金融机构。
分解费用收入
金融机构的收入中很大一部分来自手续费,也称为非利息收入。 利息收入是通过以抵押,小企业贷款,信贷额度,个人贷款,学生贷款的形式借出客户的存款并通过允许客户携带信用卡余额来赚取的金钱,这构成了金融机构的另一重要组成部分的收入。
甚至在1980年代中期的放松管制为银行提供了更多的出售非传统收费服务的机会之前,非利息收入已经占商业银行产生的全部营业收入的近四分之一。 在过去的二十年中,美国银行机构的非利息收入急剧增加,不仅反映了银行向非传统活动的多样化,而且反映了银行从传统银行活动中赚钱的方式的转变。 在此期间,放松管制为商业银行从投资银行,商人银行,保险代理,证券经纪和其他非传统金融服务中赚取手续费收入打开了大门。
非利息费用收入随着1999年的《格拉姆-里奇-布莱利法案》(GLB)取得了增长,该法案创建了金融控股公司(FHC)框架,允许银行和非银行业务拥有共同所有权。 GLB法案是废除了吹嘘的《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1933年)的催化剂,该法案禁止将商业银行与其他金融服务活动(例如投资银行服务)混为一谈。
据估计,非利息费用收入约占美国商业银行所有营业收入的一半。 与普遍的看法相反,有证据表明,对收费收入的依赖增加可能会增加而不是减少银行收益流的波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