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基金和交易所买卖基金为美国投资者提供了通过外国证券使投资组合多样化的机会,并且是投资者获得全球投资的最常见方式。 但是,对于喜欢购买外国公司的个人股票的个人,他们的选择可能会受到限制。
尽管一些外国公司被允许在美国证券交易所上市,但很少有公司满足证券法规的严格要求或支付双重上市费用。 寻求绕开在国外交易所购买外国公司股票的昂贵障碍的美国投资者的另一种选择是投资于美国存托凭证(ADR)。
什么是ADR?
ADR是代表在美国境内一家银行中持有并以美元计价的外国公司股票的凭证。 多数是ADR发起人,这意味着该外国公司参与了为美国投资者进行的投资。 ADR可以代表一对一的基础股份,也可以代表一小部分股份或多个股份。 存款银行将美国ADR的比例分配给吸引投资者的价值。 尽管存在无担保的ADR,但它们很少见。
ADR作为一级,二级或三级债券提供给投资者。 每个ADR类别均符合不同的监管标准,并通过不同的渠道提供给投资者。
一级ADR
列为一级发行的受保ADR需要最少的合规性和监管监督,并且投资是由希望发行股票的外国公司发起的。 必须提交F-6注册声明才能满足I级ADR产品的要求,但该公司不受SEC完整报告要求的约束。
根据一级计划发行的ADR由外国公司及其选择的单一存托银行控制。 由于对报告要求的监督和豁免最少,因此I级ADR问题仅在场外交易。
二级ADR
发行II级ADR的外国公司必须符合SEC规定的所有注册和报告要求。 这包括提交公司的F-6注册声明,SEC 20-F表格以及根据公认会计原则(GAAP)或国际财务报告标准准备的年度财务报告。
公司还必须遵守《萨班斯法案》,该法案要求会计和财务披露以及其他报告标准。 二级ADR允许在美国主要证券交易所(例如纽约证券交易所或纳斯达克股票市场)上市。 二级ADR在不完成公开发行的情况下为发行方的外国公司在美国提供了更大的风险敞口。
III级ADR
就报告要求和在美国证券交易所上市而言,三级ADR与二级ADR相似。 但是,发行III级ADR的外国公司也可以通过在美国境内公开发行ADR来筹集资金。 此额外步骤要求公司向SEC提交F-1表,以正确注册公开发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