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移定价是指跨国公司或集团向在不同税收管辖区经营的第二方收取商品,服务和无形资产的价格。 转让定价试图分配两方之一(也称为测试方),并由一组第三方可比公司确定独立交易收益。 尽管可以发现与被测方相似的第三方可比公司,因此可以准确估计转让价格,但必须进行调整以使双方更加相似。
对于营运资金调整,如果测试方的应收账款,库存,应付账款或其他流动资产和负债与可比的第三方公司之间存在差异,则必须进行调整。 这些营运资金调整使双方更具可比性,因此可以评估独立交易标准并确定适用的转让定价。
公平交易标准和转让定价
根据公平原则,如果转移价格在独立方按公平原则交易货物,服务或无形资产所能实现的价格范围之内,则认为转移价格是正确的。 但是,由于没有两个交易方或交易是相同的,因此很难对交易定价应用独立交易标准。 货物,销售条款,市场条件和公司概况始终是这种情况的唯一条件。
必须进行调整以使用独立交易标准以找到适当的价格。 在美国,必须对可能影响正在检查的情况的关联方项目之间的所有差异进行调整。
例如,一些公司的流动负债中包括诸如休假工资或病假之类的雇用义务。 如果测试方承担了这些义务,而可比较组则不包括这些义务,则必须从测试方的营运资金计算中删除负债,以使转让定价更具可比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