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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期货定价基础
- 期权定价基础
- 掉期定价基础
不同类型的衍生品具有不同的定价机制。 衍生产品只是具有某些基础资产(例如股票,债券或商品的价格)的价值的金融合同。 最常见的衍生产品类型是期货合约,远期合约,期权和掉期。 更多奇特的衍生产品可以基于天气或碳排放等因素。
重要要点
- 衍生工具是用于各种目的的金融合同,其价格来自某些基础资产或证券,取决于衍生工具的类型,其公允价值或价格将以不同的方式计算。期货合同基于现货价格期权的定价是基于到期时间,波动率和行使价来进行的,而掉期的定价是基于在合同到期日上固定现金流和可变现金流的现值相等。
期货定价基础
期货合约是标准化的金融合约,允许持有人在将来以一定价格购买或出售标的资产或商品,该价格已锁定在今天。 因此,期货合约的价值是基于商品的现金价格。
期货价格通常会与基础货币的现金或现货价格有所不同。 商品的现金价格与期货价格之间的差异是基础。 对于投资组合经理和交易者来说,这是一个至关重要的概念,因为现金和期货价格之间的这种关系会影响对冲中使用的合同的价值。 由于在最近的合约到期之前,现货价格和相对价格之间存在差距,因此基准不一定准确。
除了由于期货合约到期与现货商品之间的时间间隔而产生的偏差之外,产品质量,交货地点和实际情况也可能有所不同。 一般而言,投资者使用该基准来衡量现金或实际交付的利润率,还可以用来寻找套利机会。
例如,考虑代表5, 000蒲式耳玉米的玉米期货合约。 如果玉米交易价格为每蒲式耳5美元,则合约价值为25, 000美元。 期货合约被标准化以包括一定数量和质量的基础商品,因此可以在集中式交易所进行交易。 期货价格根据商品的供求关系相对于商品现货价格变动。
远期产品的定价与期货相似,但远期产品是非标准化合同,而是在两个交易对手之间安排并以更灵活的条款在场外交易。
期权定价基础
期权也是普通的衍生合约。 期权赋予买方权利,但没有义务,是在合同到期之前以预定价格(称为执行价格)购买或出售一定数量的基础资产。
期权定价理论的主要目标是计算期权在到期时被行使或变现(ITM)的可能性。 基础资产价格(股票价格),行使价,波动率,利率和到期时间(即计算日期与期权行使日期之间的天数)是常用变量,输入到数学模型中即可得出期权的理论公允价值。
除了公司的股票价格和行使价外,时间,波动性和利率对于准确地对期权定价也非常重要。 投资者行使期权的时间越长,到期时将成为ITM的可能性越大。 同样,基础资产波动性越大,它在ITM上到期的可能性就越大。 较高的利率应转化为较高的期权价格。
期权最著名的定价模型是Black-Scholes方法。 该方法考虑基础股票价格,期权执行价格,期权到期之前的时间,基础股票波动性和无风险利率,以为期权提供价值。 存在其他流行的模型,例如二项式树和三项式树定价模型。
掉期定价基础
掉期是衍生工具,代表双方之间达成的协议,以交换特定时间段内的一系列现金流量。 掉期交易在基于共同协议的合同设计和结构化方面提供了极大的灵活性。 这种灵活性会产生许多交换变体,每种变体都有特定的用途。 例如,一方可以交换固定现金流量以接收随利率变化而波动的可变现金流量。 其他人则可能将与一个国家的利率相关的现金流量交换为另一个国家的利率。
掉期的最基本类型是普通的利率掉期。 在这种类型的掉期中,各方同意交换利息付款。 例如,假设银行A同意根据固定利率向银行B付款,而银行B同意根据浮动利率向银行A付款。
对于双方,互换在初始日期的价值将为零。 为了使该陈述为真,掉期交易方将要交换的现金流量的值应相等。 用一个假设的例子来说明这个概念,其中交换的固定支路和浮动支路的值分别是 V fix 和 V fl 。 因此,在启动时:
</ s> </ s> </ s> Vfix = Vfl
名义金额不会在利率掉期中交换,因为这些金额相等,并且交换它们没有意义。 如果假设当事方也决定在该期限结束时交换名义金额,则该过程将类似于将固定利率债券转换为具有相同名义金额的浮动利率债券。 因此,可以根据固定利率和浮动利率债券对此类掉期合约进行估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