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机构买断(IBO)?
机构收购(IBO)是指由机构投资者(例如私募股权公司,风险投资公司或金融机构,例如商业银行)收购公司的控股权。 收购可以是在“私有化”交易中的上市公司收购,也可以是通过直接交易的私有化收购。 机构收购与管理层收购(MBO)相反,后者是企业的当前管理层收购公司的全部或部分。
了解机构买断(IBO)
机构买断(IBO)可以在现有公司所有者的合作下进行,但在发起并因现有管理层的反对而结束时被称为敌对。 机构买家可以在收购后决定保留当前的公司管理层。 但是购买者通常更喜欢雇用新的经理,有时会给他们一些业务股份。 一般而言,参与收购的私募股权公司将负责结构设计和退出交易以及雇用经理。
机构买家通常专注于特定行业,并针对首选交易规模。 那些没有债务能力,在行业中表现不佳但仍具有很高的现金产生能力,稳定的现金流和较低的资本支出要求的公司成为有吸引力的收购目标。 通常,收购中的收购投资者将寻求通过出售给战略买家(例如,行业竞争对手)或通过首次公开发行来出售其在公司中的股份。 机构买家的目标是设定固定的时间范围(通常为五至七年),并计划交易的投资回报障碍。
杠杆收购
机构收购被称为杠杆收购(LBO),当它们涉及高度的财务杠杆时,意味着它们主要是借入的资金进行的。
以债务对收购的EBITDA比率来衡量的杠杆作用范围可以是四到七倍。 如果新的所有者不遵守支付的价格,或者无法通过提高运营效率和降低足以偿还债务的成本而无法按计划进行业务改进,则涉及杠杆收购的高杠杆将增加交易失败甚至破产的风险。为交易筹集资金。
杠杆收购市场在1980年代后期达到顶峰,完成了数百笔交易。 1988年,KKR著名的收购RJR Nabisco的交易耗资250亿美元,并依靠借入的资金来筹集接近90%的交易成本。 它是当时最大的杠杆收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