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被动活动损失规则?
被动活动损失规则是一组IRS规则,该规则禁止使用被动损失来抵消所赚取的收入或普通收入。 被动活动损失规则可以防止投资者使用与收益无关的创收活动产生的损失。
实质性地参与赚取的收入或普通的创收活动,意味着该收入为活动收入,并且可能不会因被动损失而减少。 被动损失只能用于抵消被动收入。
了解被动活动损失规则
被动活动损失规则的关键问题是物质参与。 根据IRS主题号425,“物质参与”是指在“正常,连续和实质性基础上”参与贸易或商业活动的运营。有七个测试可以定义物质参与,但最多的是通常一个人在一年中至少要在公司工作500小时。
如果纳税人没有实质性地参与产生被动损失的活动,则这些损失只能与被动收入相匹配。 如果没有被动收入,则不能扣除任何损失。 请注意,即使有实质参与,租赁活动(包括房地产租赁活动)也被视为被动活动(``房地产专业人员''无法从此例外中受益)。
被动活动损失仅适用于当年。 但是,如果超过被动收入,则可以无限制地结转; 他们不能被带回。
被动活动损失规则通常适用于个人级别,但它们也延伸到除C公司以外的各个报告实体中的几乎所有业务和租赁活动,以阻止滥用税收抵免。 关于可扣除的被动损失有详细的规定; 2017年的《减税和就业法案》改变了其中一些数字。 如果您认为这些规则可能适用于您的税务情况,请咨询税务专家。
重要要点
- 被动活动损失规则是一组IRS规则,规定被动损失只能用于抵消被动收入。被动活动是指纳税人在相关年度内未实质性参与其持续经营的活动。来自租赁设备,房地产租赁或有限合伙制。
被动损失与被动活动
被动活动是纳税人在纳税年度内没有实质性参与的活动。 国税局(IRS)定义了两种被动活动:纳税人未主动参与的贸易或商业活动以及租金活动。 除非纳税人是房地产专业人士,否则租赁活动通常会提供被动的收入来源。 美国国税局将物质参与定义为定期,连续和实质性地参与业务活动。
因此,被动损失是指在投资人不是重要参与者的任何贸易或商业企业的投资中的财务损失。 被动损失可能来自对租赁物业,业务合作伙伴的投资,或与投资者没有实质性参与的其他活动。 为了被视为非重要的参与者,投资者不能持续且实质上活跃或参与商业活动。
通常,来自的被动损失(和收入)可能来自以下活动:
- 设备租赁租赁房地产(尽管有一些例外)独资企业或 纳税人没有实质参与 的农场有限合伙制(尽管有一些例外)合伙企业,S公司和 纳税人没有实质参与的 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