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专利巨魔?
专利巨魔是一个贬义词,用于描述使用专利侵权索赔赢得法院判决以牟利或扼杀竞争的公司。 该术语可用于描述利用专利和法院系统来赚钱的许多商业活动。
尽管专利巨魔的行为并不违法,但一家充当专利巨魔的公司却提出了专利索赔,而无意开发任何产品或服务。 最终结果是恶意侵犯威胁和许可要求,这些要求公司花费大量金钱来解决这些索赔,而又不增加公共利益。 专利巨魔也可以称为“专利鲨鱼”,“经销商”,“商人”或“海盗”。 专利调查活动可能被称为“专利声明公司”,“实体”或“非制造专利权人”。
重要要点
- 专利巨魔是一家利用美国专利和法院系统内现有结构问题来产生收入的公司。专利巨魔利用许多利用专利和法院系统的法律活动来赚钱,包括提出虚假的专利侵权索赔。尽管从技术上讲,专利拖尾的做法并非违法,但是,作为专利拖尾的公司提起专利索偿,无意开发任何产品或服务。
专利巨魔如何运作
专利巨魔可以使用多种方法来产生收益,而不会产生任何实质性利益,也无意使用所讨论的专利。 专利巨魔的举动可以比喻为获得对收费公路收取通行费的权利,而无需对道路进行任何形式的改进。 假设地,专利巨魔将通过对使用道路收取巨额费用或对不知道使用条款的任何使用道路的人处以严厉的罚款而赚钱。
专利巨魔在美国更为常见,因为专利巨魔可以利用美国专利和法院系统中现有的结构性问题。
专利巨魔在欧洲不那么流行,因为许多欧洲国家都规定专利索赔法院案件中的败诉方要支付双方的法律费用。 这有效地消除了大多数琐碎的诉讼。
2013年6月,前总统巴拉克·奥巴马(Barack Obama)就滥用专利巨魔的做法向美国专利商标局致辞:“他们实际上并没有生产任何东西,他们只是在试图从本质上利用和劫持别人的想法,看看是否可以从他们身上勒索一些钱。”
2014年4月,该案的最终裁决,即在美国最高法院提起的Octane Fitness,LLC诉ICON Health&Fitness,Inc.案,使法院更容易将双方的法律费用强加给败诉方。未来专利诉讼案件。
专利巨魔的惯例
专利巨魔可能会采用以下一种或多种做法,尽管要了解专利巨魔做法的全部范围可能会很困难,因为它们使用了许多方法:
- 实施专利而无意制造基于该专利的产品或提供服务,或者不使用该专利进行研究或以其他方式利用专利以获得更大的利益追求专利侵权主张,而这些专利诉讼毫无根据是为了扼杀竞争(这些主张购买专利(通常是从拍卖中的破产公司那里购买)的专利旨在起诉竞争公司,声称其产品侵犯了新购买的专利,因此最终可以使竞争公司更容易和更便宜地进行诉讼。专利只能执行专利权
专利侵权也可能涉及场地购物。 例如,在2015年,美国有45%的专利案件是在德克萨斯州东区提起的,该法院既有专利专业知识,又有支持原告的记录。 此后,美国最高法院在2017年法院一案中的最终裁决TC Heartland LLC诉Kraft Foods Group Brands LLC限制了专利巨魔在会场购物的做法。
当大学或非营利研究机构为保护未使用的专利提出索赔时,通常不认为这是专利侵权行为。
专利巨魔起源
术语“专利巨魔”源于1994年由美国知识产权法律师Paula Natasha Chavez制作的名为“专利视频”的教育视频。 该视频的目的是提醒公司和个人某些人认为专利武器化,并劝阻未来的专利巨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