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单院制?
一院制是具有一个立法机构或议会的政府。 Unicameral是拉丁语,描述了单院立法系统。
截至2014年4月,在全球范围内,大约59%的国家政府是一院制,而大约41%的政府是两院制。 具有一院制政府的国家包括亚美尼亚,保加利亚,丹麦,匈牙利,摩纳哥,乌克兰,塞尔维亚,土耳其和瑞典。 单院制在20世纪变得越来越流行,包括希腊,新西兰和秘鲁在内的一些国家从双院制转为一院制。
具有悠久历史的民主国家的较小国家往往具有一院制,而较大的国家可能具有一院制或两院制。
了解单院制
要了解一院制是如何工作的,请考虑瑞典中央政府。 瑞典实行议会制,国王为国家的正式首脑,总理为行政权所在地。 议会中有349个席位,在全国投票期间获得至少4%选票的任何政党都有席位。 每个政党获得的席位数量取决于获得的选票数和选举区的比例代表。 2017年,有8个政党在议会中有席位,由社会民主党领导,占113个席位,占31%,紧随其后的是温和派,占84个席位,占23.33%。 绿党和基督教民主党的份额最小,分别为25个和16个席位。
议会对由国会议员(MP)或政府提出的立法法案进行投票。 除预算和宪法修改外,所有法案均由议会以简单多数票通过。 议会也批准总理。 国会每年开会一次,每四年举行一次选举。 总理和国会议员都没有任期限制。
单院制与双院制的优势
虽然双院制的主要优点是可以提供制衡和防止潜在的权力滥用,但它也可能导致僵局,使法律难以通过。 一院制的一个主要优点是可以更有效地通过法律。 一院制可能会很容易通过立法,即使多数公民不支持,由统治阶级支持的拟议法律也可能会通过。 特殊利益集团可能比两院制更容易影响一院制立法机关,并且集体审议的可能性更大。 但是,由于一院制的立法机构比两院制的立法机构所需的立法者更少,因此它们可能需要更少的资金来运作。 他们可能还会提出更少的法案,并缩短立法会议的时间。
1781年,《联邦条款》为美国政府提出了单院制,但1787年制宪会议的代表们制定了以英国制为蓝本的双院制计划。 美国的创建者对于各州是否应具有相同的代表人数或代表人数是否应基于人口,无法达成共识。 创始人决定在一项被称为“大妥协”的协议中做这两项事情,建立了参议院和众议院的两院制,直到今天我们仍在使用。
美国联邦政府和除内布拉斯加州以外的所有州都采用两院制,而美国的城市,县和学区通常都采用一院制,加拿大的所有省也一样。 最初,佐治亚州,宾夕法尼亚州和佛蒙特州拥有一院制的立法机关,其依据是,真正的民主制度不应有代表上层阶级和普通阶级的两院,而应由代表全体人民的一院组成。 这些州中的每个州都变成了两院制:1789年的乔治亚州,1790年的宾夕法尼亚州和1836年的佛蒙特州。与美国相似,澳大利亚也只有一个州拥有一院制:昆士兰州。
一个名叫乔治·诺里斯(George Norris)的共和党人在1937年成功地将内布拉斯加州的立法机构从两院制改为一院制,当时该政权认为两院制已经过时,效率低下且不必要。 诺里斯说,一院制可以通过依靠公民的投票和请愿权,以及在需要另一种意见的事情上依靠最高法院和州长来维持制衡机制。 此外,一项法案可能只包含一个主题,并且要等到法案引入五天后才能通过。 内布拉斯加州的大多数法案也都经过公开听证,每项法案必须分别进行三次表决。
一些拥有一院制的国家一直拥有它们,而另一些国家则在某些时候通过合并两所房屋或废除一处房屋来进行更改。 1950年代初,反对党从工党手中夺回了控制权,并投票决定废除上议院,新西兰废除了上议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