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前任责任
重复责任是一个术语,用于指代公司申请破产之前产生的义务。 公司必须申请破产保护; 完成此操作后,负债分为两类:请愿前或请愿前产生的债务,以及请愿后即请愿后产生的债务。 这两种类型的负债通常显示在破产保护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
分解前期责任
将负债分类为事前或事后会对公司将要支付的债务金额产生重大影响。 一旦索赔人(或其债权人)申请第11章破产,债权人必须停止旨在为呈请前义务进行收款的收款行动。 呈请前负债的例子包括未偿债务,例如贷款和债券的欠款,租赁付款,所得税,养恤金付款和其他合同义务。 没有资产担保的呈请前负债很可能只会获得其原始价值的一小部分。 换句话说,这是“可能的妥协”,而请愿后的责任很可能会全额支付,前提是该公司退出破产保护的状况良好。 但是,某些请愿书前负债不予妥协。 这些包括欠税。 退出破产保护时,公司必须在其财务报表上区分其可能遭受折衷的事前负债与未遭受折衷的那些事。
在某些情况下,处于第11章破产程序中的公司可以将与其开展业务的关键组件或服务的供应商指定为“关键卖方”。如果破产法院批准了该指定,则公司可以向这些卖方支付呈请前的要求。保持重要操作正常运行。 这种做法有局限性。 破产公司还可能拒绝履行合同和租赁义务和债务,并在技术上资不抵债但在申请破产之前向债权人支付回扣款。 它还可能要求监督其重组的破产法官解除其信访前债务。
破产中的其他责任
在破产过程中,另一类负债或债权可能会发挥作用。 或有负债是由未来事件触发的。 或有负债可能会也可能不会出现在公司的财务报表中。 通常,它们会在声明随附的注释中进行描述。
通常,对于从破产中退出的公司的重组协议均包含一条规定,除非“债权人同意”,否则不得向股东支付任何款项,除非全额支付请愿书前的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