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特殊需要信托?
特殊需要信任是一种法律安排和受托关系,它允许身体或精神残疾或长期病患者获得收入,而不会降低其获得由社会保障,补充保障收入,医疗保险或医疗补助提供的公共援助残疾福利的资格。 在信托关系中,一个人或实体代表另一个人或多个人行事以管理资产。
对于那些想要帮助有需要的人而又不会冒这样的风险的人,特殊的需求信任是一种流行的策略,即该人将失去参加要求其收入或资产保持在一定限度以下的计划的资格。
重要要点
- 特殊需要信托是一种法律安排,可以使身体或精神疾病的人或长期残疾的人获得资金,而又不至于失去公共援助计划提供的利益。需求,而又不会冒着使他们无法获得残疾福利的风险。针对有特殊需要的人制定的公共援助计划是基于一定的收入和资产限制的; 投入信托的资金不计入获得公共援助的资格。
特殊需要信托如何运作
特殊需要信托涵盖了公共援助付款未涵盖的个人财务需求的百分比。 只要不用于某些食品或住房支出,信托基金持有的资产就不符合获得公共援助的资格。 此类信托的收益通常用于医疗费用,看护人的付款,运输费用以及其他允许的费用。
创建信托的一方将指定对信托拥有控制权的受托人。 该受托人还将监督其管理和资金分配。 最初属于残疾人的资产会被放入医疗补助金的支付规则中,但由第三方(例如父母)提供的资产则不受此限制。 这种信任有时也称为“补充需求信任”。
特殊需要信托是不可撤销的-债权人或诉讼获胜者都无法获得指定给受益人的资金。
特殊需要信托的好处
建立特殊需求信任对双方都有好处。 受益人可以在不危及收入受限计划或服务资格的情况下获得经济支持。 同时,创建信托的人或一方可以放心,收益将用于他们规定的费用。
当第三方将钱放入特殊需要信托中时,将确保该钱将用于其预定目的。 例如,父母可能将资产放在特殊需求信托中,以为残疾的女儿提供抚养,而不是将钱捐给儿子。 特殊需要信托是不可撤销的,债权人或诉讼获胜者不能没收其资产。
重要的是,创建信托的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必须非常仔细地对信托文件的条款进行措辞,以确保其有效性,并确认文件的指示和目的明确明确。 必须在受益人65岁之前建立特殊需求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