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发达国家的经济体相比,在发展中国家或新兴市场经济体中更可能发现回归税收制度。 在较不发达国家中,回归税收占主导地位的主要原因是,回归税收制度通常是较简单的税收制度。 总体上来说,经济欠发达的国家也可能拥有较简单,较不复杂的税收制度,如果除其他原因外,欠发达国家的政府在管理和征收更复杂的税收政策方面的能力较弱。 同样,在欠发达的经济体中,收入差距普遍较小。 就是说,与发达国家相比,人口的百分比可能要高得多。 这种情况的最终结果是使税收回归系统的回归性降低,因为绝大多数人口遭受的税收体系影响基本相同。 可以说,这种普遍的税收负担平等使递归税收制度更恰当地称为比例税收制度。
税收或税收系统主要有三种类型:递归,比例或累进。 三种税种之间的差异显示在税基变化(如收入)对税的影响上。 例如,收入的变化对税率和使用递归所得税支付的金额影响不大,但是在美国(如美国)的所得税制度高度累进的情况下,则具有重大影响。 累退性税收导致低收入个人或实体比高收入个人或实体支付更高的税收收入百分比。 典型的递归税是被称为“罪恶税”的税,例如卷烟和酒精税,因为此类税从低收入人群中获取的收入所占的百分比要比高收入人群所占的比例高得多。
比例税,也称为统一税,是指应征税的所有人所占收入比例或百分比相同的税。 统一税是目前非常先进的美国所得税制度中最受欢迎的替代方案之一。 一些经济学家认为,按比例征税是最公平的税收制度,因为按百分比计算,征税适用于所有参与该制度的人。
与低收入个人或实体相比,累进税制对高收入个人或实体造成了相应的负担。 这是在美国或加拿大等发达国家中最常见的税收制度。 在累进税制中,边际税率(由收入增加产生的税率)高于平均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