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巴塞尔协议II?
巴塞尔协议II是由巴塞尔银行监督委员会提出的一系列国际银行法规,该标准通过统一的规则和准则对国际法规领域进行了划分。 《巴塞尔协议二》扩展了根据《巴塞尔协议一》(第一项国际监管协议)制定的最低资本要求的规则,并提供了监管审查的框架,并为评估银行的资本充足率设定了披露要求。 《巴塞尔协议II》和《巴塞尔协议I》的主要区别在于,《巴塞尔协议II》将金融机构持有资产的信用风险纳入了合并范围,以确定监管资本比率。
什么是巴塞尔协议II?
了解巴塞尔协议II
巴塞尔协议II是第二项国际银行监管协议,该协议基于以下三个主要支柱:最低资本要求,监管监督和市场纪律。 最低资本要求在《巴塞尔协议II》中发挥着最重要的作用,并要求银行维持监管资本与风险加权资产的最低资本比率。 由于在引入《巴塞尔协议》之前各国之间的银行业法规差异很大,因此,巴塞尔协议I以及随后的巴塞尔协议II的统一框架帮助各国减轻了对监管竞争力的焦虑,并减轻了各国对银行的资本要求。
最低资本要求
巴塞尔协议II提供了计算最低监管资本比率的指南,并确认了监管资本的定义以及监管资本相对于风险加权资产的8%最小系数。 《巴塞尔协议二》将银行的合格监管资本分为三级。 级别越高,允许银行包含的次级证券越少。 每个级别必须占总监管资本的一定最低百分比,并在计算监管资本比率时用作分子。
一级资本是对监管资本的最严格定义,它属于所有其他资本工具,包括股东权益,已披露的准备金,保留收益和某些创新性资本工具。 第2层是第1层工具,再加上其他各种银行准备金,混合工具以及中长期次级贷款。 第3层由第2层加上短期次级贷款组成。
巴塞尔协议II的另一个重要部分是完善风险加权资产的定义,这些资产被用作监管资本比率的分母,并通过将每种资产类型的资产总和乘以各自的风险权重来计算。 资产风险越大,其权重越高。 风险加权资产的概念旨在惩罚银行持有风险资产的行为,这会大大增加风险加权资产并降低监管资本比率。 与巴塞尔协议I相比,巴塞尔协议II的主要创新之处在于在确定风险权重时考虑了资产的信用等级。 信用等级越高,风险权重越低。
监管和市场纪律
监管监督是《巴塞尔协议二》的第二大支柱,为国家监管机构提供了应对各种风险的框架,包括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和法律风险。 市场纪律支柱为银行的风险敞口,风险评估流程和资本充足率提供了各种披露要求,这对财务报表的使用者很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