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效果测试
效果测试是一种用于评估信贷政策的歧视性影响的方法。 法定依据是《平等信用机会法》(ECOA),该法禁止基于种族,肤色,宗教,国籍,性婚姻状况或年龄的信用拒绝。
分解效果测试
效果测试基于一种称为“不同影响”的法律理论,该理论认为,如果公司或个人对受保护阶级没有明显的偏见,就可能发生歧视。 相反,歧视可归因于范围广泛的社会经济和文化因素,这些因素对某些借款人造成障碍。 《公平住房法》首先概述了不同的影响,这是1968年《民权法》第七章。
在民权时代,广泛的改行做法引起了不同的影响,在改行中,银行拒绝了他们在地图上划出“红线”的某些社区内的抵押贷款。 尽管银行可以声称其决策是基于对这些社区贷款生存能力的商业担忧,但实际上,该政策主要在非裔美国人社区中实施,因此具有歧视性。
围绕效果测试的争议
为了抵消这些不太明显的歧视形式,效果测试假设可以使用人口统计信息来证明歧视性做法。 但是,效果测试是有争议的,因为人口统计信息并非完全基于经验,并且可以对其进行操纵以产生期望的结果。 此外,在某些情况下可以证明某些信贷和雇用做法在统计上具有歧视性。 例如,最高法院已裁定,即使较大比例的非洲裔美国人都有犯罪记录,公司也有权对潜在雇员进行犯罪记录筛选。
最高法院还缩小了影响索赔的范围,使银行有权根据情况类似的借款人进行影响测试。 也就是说,它们必须在相似的市场中,已经申请了相似的信用产品,并且具有相似的信用价值。 银行也可以通过引用合法的业务理由为自己辩护。 最后,对歧视的任何补救措施必须与具有合法商业理由的统计歧视方法同等有效。 为了发现违反歧视法,银行必须事先知道其他业务方法,但仍选择不使用它。
最高法院的裁决导致了第七章B条。 现在,它已成为消费者金融保护局使用效果测试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