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协商承保
协商承销是新证券的发行人和单个承销商同时结算购买价格和发行价格的过程。
在协商的承销中,证券发行人与承销银行合作,以促进将新发行产品推向市场。 承销公司是在要出售证券的预定日期之前选定的。 在交易之前,发行人和承销商将进入谈判以确定购买价格。
分解谈判的包销
在首次公开募股(IPO)期间,进行谈判的承销至关重要。 根据签订的合同,承销银行可能需要承担不通过所谓的“转手”程序出售的股份的所有权。
购买价格,即承销商将为新发行支付的价格。 该价格必须包括向投资者出售债券,向发行人提供有关发行的建议以及向机构投资者推销发行的额外费用的成本。 在协商的承销过程中,还可以协商特定问题的规模和结构。
当各方在谈判过程中进行工作时,他们将商定要约价格,即公众要支付的价格。 购买价格与公开发行价格之间的差额称为承销价差。 价差代表将进入承销机构的利润。 在谈判过程中,承销商通常在向潜在投资者推销证券方面发挥作用。
如果有价证券的发行人不具备足够的债务融资知识以进行谈判,则独立财务顾问可以代表他们担任第三方谈判者的角色。
谈判承销与竞争性投标承销相比
通过协商的承销方式支付给新证券或债券发行人的购买价格是推销新投资产品的两种主要方法之一。 选择一种销售系统对证券的发行人至关重要,因为这会影响融资成本。
在协商的承销过程中,单个承销商有机会进行独家竞标。 市政税收债券,公司债券和普通股发行通常使用协商的承销方式。 但是,在某些情况下,州或地方法律可能要求对市政一般义务债券和新发行的公用事业债券进行竞争性承销。
证券购买价格也可以使用竞争性投标承保来完成。 在竞争性招标中,一些承销商将向发行公司提出要约,后者可以选择最优惠的要约。
证券也可以通过私募出售,即发行人无需公开发行就直接向投资者出售债券。 这种方法比协商或竞争性投标承保更为罕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