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1990年的《石油污染法》
美国国会颁布了1990年的《油污染法》(OPA),以简化和加强环境保护署(EPA)防止溢油的权力。 在1989年埃克森·瓦尔迪兹(Exxon Valdez)漏油事件之后,该法案作为1972年《清洁水法》的修正案获得通过。1990年的《油污染法》是迄今为止通过的最广泛,最关键的环境法规之一。
重要要点
- 1990年的《油污染法》扩大了联邦机构预防和惩治大量溢油的权力。 它是针对1989年埃克森·瓦尔迪兹(Exxon Valdez)漏油事件而由美国国会通过的。 该法案是对1972年《清洁水法案》的修正。
了解1990年《油污染法》
《油污染法》旨在建立一个全面的联邦框架,以防止将来发生泄漏,并在与泄漏有关的紧急情况下制定清理程序。 该法案的主要执行和管理是由美国海岸警卫队和美国环境保护局(EPA)进行的。
在OPA通过之前,联邦污染立法一直是无效的网络,执法不力,对污染者的责任不足。 OPA试图通过建立更严格的海上石油运输标准来解决此问题:
- 船舶建造和人员培训的新要求,应急计划要求,联邦应对能力的增强,执法者权限的扩大,污染者罚款的增加,清理和存储技术的进一步研发计划,潜在负债的增加,财务责任要求的增加。
OPA的责任
OPA的主要重点是法律责任,无论是财务责任还是其他责任,该法令将其强加给任何被发现应对破坏性漏油负责的一方。 任何被确定为负责方的公司都将承担几乎无限的清理费用。 但是,要求赔偿清理费用的任何索赔人必须首先直接向有罪方要求赔偿。 如果责任方拒绝,则索赔人可以对公司采取法律行动,或直接从联邦设立的溢油责任信托基金寻求赔偿。
在瓦尔迪兹事件之前,1986年成立了责任信托基金。 成立该基金会的目的是为清理工作和损害评估提供资金,并负责承担责任方的未偿还私人责任。 信托的资金是通过对石油产品的国内生产和进口征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