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SEC F-3表?
SEC表格F-3是根据证券交易委员会(SEC)的规定,由外国私人发行人注册满足某些条件的某些证券的表格。 表格F-3在证券下也称为“注册声明” 1933年法令。
外国私人发行人的全球市值超过7500万美元,并且根据1934年《证券法》进行了至少一年的申报,必须提交F-3表格。 合格的外国私人发行人也使用它来注册不可转换的投资级证券的发行。
了解SEC F-3表格
F-3表格通过要求投资者获得有关所发行的任何证券的重要信息,从而帮助SEC实现了1933年《证券法》的目标,从而有助于防止在出售所发行的证券方面存在欺诈行为。 通常被称为“证券真相”法,《证券法》是1929年股市崩盘后由美国国会颁布的。F-3表格和其他表格的提交是为了在其证券上提供公司证券的基本事实。注册。
注册人要求
根据《证券法》, 公司必须满足某些条件才能使用表格F-3进行注册。 注册人必须拥有根据《证券法》第12(g)节(也称为《交易法》)注册的一类证券,或者必须被要求按照第15(d)节提交报告,并且必须在至少一份使用20-F表格,10-K表格或40-F表格的年度报告(根据《交易法》的要求)。
注册人不能没有支付优先股的任何股息或任何沉没基金。 他们也不能拖欠任何分期付款的款项或任何长期租赁租金。
如果注册人是全资子公司,则还可以在F-3表格上注册证券(假设该子公司满足一系列必要的资格要求)。
交易要求
满足某些交易条件的注册人提供的安全产品也可以使用此表格进行注册。 这包括注册人(或代表注册人)以现金形式进行的首次证券发行,如果全球范围内普通股的总市值等于或超过7500万美元。
只要注册人在提交注册声明后的60天内发行了至少10亿美元的不可转换证券(不包括前三年的普通股),或者至少已发行了不可转换证券的首次发行,也可以进行注册。发行在外的7.5亿美元不可转换证券。 它也适用于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的全资子公司或多数股权经营合伙企业,该基金有资格成为著名的经验丰富的发行人。